盡責又溫暖的邱瑛琦律師 委託人最踏實的後盾
盡責又溫暖的邱瑛琦律師 委託人最踏實的後盾
文/羅伯 攝影/梁家瑋
「案件的起始其實在律師,呈現給法官看的都是律師第一手整理的資料,所以我覺得律師也要為司法環境負起一半的責任。」
無論是在軍中霸凌致死案成功申請到國賠,或是力挽狂瀾避免一個弱弱相殘的冤案發生,永信律師邱瑛琦都講求踏實的求證,在龐雜瑣碎的資料中找到有利的證據,在看不見希望時仍盡力爭取,溫暖的陪伴在委託人身邊。
有時,他心疼委託人的遭遇,極盡全力替委託人開疆闢土。
有時,他擔憂成為加害者,更小心謹慎辨認真偽、挖掘事件真相。
邱瑛琦希望自己承辦的每一個案件、寫出的每一個書狀,都能維持一定的品質,代表著自己的能力與投入程度,就像畫家的一幅畫、詩人的一首詩,那就是一個藝術作品。除了可以對當事人交代,也對得起自己。
為何選擇永信?
邱瑛琦執業至今已有13年,現為永信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走上法律這條路,源自填寫大學志願時想嘗試新事物,就讀法律系後發現法律確實有趣,便一路念到台大法律研究所,畢業後考上律師就到永信實習。他提到,林永頌律師當時面試時,曾問自己未來想成為怎樣的律師?對事務所的公益服務有什麼看法?讓他覺得永信很特別,較著重理念而非應酬,最後選擇到永信服務。
刻骨銘心的第一個案件 令人心疼的委託人
問起印象最深刻的案件,邱瑛琦回憶起實習結束後接手的第一個案件。
這是一個軍中霸凌致死案,有個阿兵哥在軍中被欺負,除了不能適應軍中環境,別人也會因為他的高學歷特別欺負他,曾被過度操練昏倒和侮辱謾罵,最後他從軍營中的大樓一躍而下當場往生。在此之前,這種在軍中自殺的案例向軍方提起國賠求償從未勝訴過,甚至連起訴的案件都寥寥無幾,當時社會風氣認為不是別人推你下樓而是自己決定跳樓的,所以國賠勝訴的機會渺茫。
當事人母親找上永信時,其實是想了解兒子到底在軍中發生什麼事,媽媽開始不斷寫信向國防部陳情,還找立委開記者會要資料,最後針對一個霸凌證據明確的長官向當時的軍事法院提起刑事告訴,並在訴訟時效截止前決定提起國賠訴訟。
「我們要怎麼做才能稍微彌補這個媽媽心裡的傷痛?他太冷靜了,冷靜到我想要給他些什麼。」邱瑛琦說,這個媽媽竭盡所能在為兒子討公道,但同時卻又表現得異常冷靜與克制,縱使看到各種日記、診斷紀錄裡關於兒子如何被霸凌,如何自述痛苦經驗的血淚史,「任何一個媽媽心裡一定都在淌血」,但這個媽媽把傷痛壓在心底,克制自己所有的情緒波動,讓他十分心疼。
訴訟過程則是一波三折,刑事部分雖然都判決上級長官有罪並判刑,但在國賠的民事訴訟中,一審判決破天荒地取得勝訴,在當時可以說是第一個在一審取得勝訴結果的案例,但到了二審又全面翻盤敗訴,而後經歷漫長的訴訟過程在更一審法院勝訴,最終和解收場。
軍中案件證據取得困難 如何讓法官理解是關鍵
「這個案件很難辦的原因是,我們要告國防部,但我們所有的證據資料還是國防部給我們的。」邱瑛琦提到,除了資料蒐集受阻,更因為當時此類案件並沒有勝訴前例,要求法院做出前所未有的判斷是一件更困難的事。邱瑛琦說,最主要還是要將手中資料堆疊,呈現一個年輕人在軍中這種封閉環境與在開放社會的不同,讓法官理解當他在軍中受到這種壓力所產生的影響有多大,最後再以精神鑑定證明當事人最後的行為與霸凌之間的關聯。
這個案件到現在都讓邱瑛琦印象深刻,冷靜到令人心疼的委託人讓他開始思考律師究竟可以給委託人什麼?十多年後再次回想,體認到律師能做的就是陪委託人走過這一段路,因為不好的事情已經發生了,律師只能盡可能提供專業上的幫助或撫慰他的情緒,至於當事人的傷痛或遺憾,就是他自己人生中的功課了。
弱弱相殘的兩難:冤案 VS 傷害受害者
「這個案子真的差點就是冤案。」
邱瑛琦曾經接手過各種棘手集於一身的案件,委託人被指控性侵一個患有智能障礙的女生,由於委託人的年紀大、教育程度低,偵查時並沒有找律師,除了很多事情細節記不得,面對檢察官提問一時害怕竟然說謊,在法庭上受訊問時還因為表達不當,當場惹哭了被害人,讓所有人都覺得他罪大惡極,一審被判以重刑。
「性侵案件對我來說很棘手,因為雙方通常各執一詞,很少有客觀證據可以直接證明。最困難的是,我到底要不要相信委託人是無辜的,如果他不是無辜的,那我就傷害到這個被害人了。」
邱瑛琦提到,委託人和被害人的社會處境都很可憐,委託人身體跟經濟狀況都不好,而被害人更是社會上的弱勢,社會上對弱勢者遭受性侵更有惻隱之心,要在二審翻盤法官也要面對社會壓力,所以被律師學妹尋求協助時也猶豫很久。
最後決定接案一是相信律師學妹為人正直,其次是憑藉初步蒐集到的證據,在時間、空間上犯案與否確實有疑慮,「當然我們都不是上帝視角,不知道當時發生什麼,但從那時的證據,我覺得是可以說服我的。」
由於委託人很多事情不記得,有時還會記憶錯誤,邱瑛琦與律師學妹在找證據時費了很多心力,只能盡量尋找客觀物證來證明被害人所說的版本是不可能發生的,最後成功幫委託人平反,無罪定讞。
如何讓委託人誠實?查證第一、信任第二
委託人誠實與否也會影響到律師信譽,律師們又是如何讓委託人對自己誠實相告呢?邱瑛琦舉了一個覺得有趣的案例,過去曾跟林永頌律師一起處理一件公務員圖利案,委託人做事非常糊塗、一問三不知,結果被林律師痛罵一頓,要求委託人回去找資料,林律師還舉例自己曾有個只念過小學的當事人,但他在監獄中把自己的卷宗一字不落的背下來,「你連他的努力程度都沒有。」
如此往來被痛罵三、四次後,委託人還是乖乖地來律所報到,邱瑛琦笑問林律師:「為何要這麼兇?」林律師回答,在還沒找到更多事證之前,委託人誠實與否很難判斷,如果這樣不斷罵他,他都願意再找資料過來,「我會比較願意相信他是無辜的。」
邱瑛琦認為讓委託人對自己誠實很難,律師可以做的就是查證,經過初步核對人證物證後覺得合情合理就要給予信任,當然未來如果發現委託人說謊,也要立刻說明律師不會做違背事實的陳述,並勸他誠實面對,如果仍是不同意也只能解除委任。
不畏懼挑戰 踴躍接觸跨領域案件
邱瑛琦喜歡接觸新領域的案件,雖然新領域的案件通常要花更多時間研究,但他希望能多方面了解不同領域的案件,除了一般民事、刑事訴訟,他還參加環境法律人協會接觸環境公益案件。跨領域的案件有何特別之處?邱瑛琦舉例,像是大學教師升等或解聘的行政訴訟,一開始接觸時連行政上如何救濟都不知道,所以得找過去判決和書狀來看。
如果是環境或是醫療案件就更專業,必須仰賴專業領域人士協助才能接案,不然律師本人可能連病歷都看不懂。邱瑛琦提到,當初在環境法律人協會接觸中科三期案件時,心中也相當戰戰兢兢,雖然已經在協會學完相關課程,但礙於環境案件個體差異很大,還是會擔憂自己做得不夠好、了解得不夠多。
「我最喜歡找證據,我覺得很像偵探一樣。」邱瑛琦認為,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大部分案件的關鍵在於律師會不會去找證據,或是會不會要求委託人去找,對他而言,把許多佐證資料建構起來的過程很有趣,必須考慮到當事人在這個過程可能留下什麼足跡、可能與誰交談,或是請法院協助調查,從而蒐集到更多有利佐證。
身為當事人的法律橋梁 律師要為司法品質負責
「所有案件都是律師從無到有整理出來的,當事人輸了案件怪罪司法不公、批評法官恐龍,殊不知法官只看到這種書狀,要是我也會判你輸。」
邱瑛琦說,永信事務所是專業度很高、辦案細心,會詳盡地用各個角度幫當事人找證據的事務所。十多年來,常常碰到其他事務所律師的做事文化大相逕庭就會相當感慨,比如書狀只是將當事人的說法轉化成文言文,都是故事而無證據佐證,因此一審搞得一蹋糊塗,「就會覺得當事人真的很可憐,他不知道律師並沒有好好處理。」
「幫當事人找證據是非常重要的,我認為甚至是律師最重要的工作。」邱瑛琦指出,一個好的律師應該作為幫當事人翻譯法律語言的橋梁,除了將當事人的故事翻譯成書狀,也要協助當事人找尋證據來佐證,並且翻譯成法官能理解的法律要件。
邱瑛琦認為,當律師界便宜行事的律師越多,怪罪司法不公、不相信法律的人也會變多,這將成為惡性循環,雖然律師可以被市場淘汰,但礙於一般人可能只覺得律師親切而無法辨認律師的好壞,所以市場機制也無法發揮作用。邱瑛琦強調,身為法律界的一份子,律師也要對司法品質負起一半的責任。
文/羅伯 攝影/梁家瑋
「案件的起始其實在律師,呈現給法官看的都是律師第一手整理的資料,所以我覺得律師也要為司法環境負起一半的責任。」
無論是在軍中霸凌致死案成功申請到國賠,或是力挽狂瀾避免一個弱弱相殘的冤案發生,永信律師邱瑛琦都講求踏實的求證,在龐雜瑣碎的資料中找到有利的證據,在看不見希望時仍盡力爭取,溫暖的陪伴在委託人身邊。
有時,他心疼委託人的遭遇,極盡全力替委託人開疆闢土。
有時,他擔憂成為加害者,更小心謹慎辨認真偽、挖掘事件真相。
邱瑛琦希望自己承辦的每一個案件、寫出的每一個書狀,都能維持一定的品質,代表著自己的能力與投入程度,就像畫家的一幅畫、詩人的一首詩,那就是一個藝術作品。除了可以對當事人交代,也對得起自己。
為何選擇永信?
邱瑛琦執業至今已有13年,現為永信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走上法律這條路,源自填寫大學志願時想嘗試新事物,就讀法律系後發現法律確實有趣,便一路念到台大法律研究所,畢業後考上律師就到永信實習。他提到,林永頌律師當時面試時,曾問自己未來想成為怎樣的律師?對事務所的公益服務有什麼看法?讓他覺得永信很特別,較著重理念而非應酬,最後選擇到永信服務。
刻骨銘心的第一個案件 令人心疼的委託人
問起印象最深刻的案件,邱瑛琦回憶起實習結束後接手的第一個案件。
這是一個軍中霸凌致死案,有個阿兵哥在軍中被欺負,除了不能適應軍中環境,別人也會因為他的高學歷特別欺負他,曾被過度操練昏倒和侮辱謾罵,最後他從軍營中的大樓一躍而下當場往生。在此之前,這種在軍中自殺的案例向軍方提起國賠求償從未勝訴過,甚至連起訴的案件都寥寥無幾,當時社會風氣認為不是別人推你下樓而是自己決定跳樓的,所以國賠勝訴的機會渺茫。
當事人母親找上永信時,其實是想了解兒子到底在軍中發生什麼事,媽媽開始不斷寫信向國防部陳情,還找立委開記者會要資料,最後針對一個霸凌證據明確的長官向當時的軍事法院提起刑事告訴,並在訴訟時效截止前決定提起國賠訴訟。
「我們要怎麼做才能稍微彌補這個媽媽心裡的傷痛?他太冷靜了,冷靜到我想要給他些什麼。」邱瑛琦說,這個媽媽竭盡所能在為兒子討公道,但同時卻又表現得異常冷靜與克制,縱使看到各種日記、診斷紀錄裡關於兒子如何被霸凌,如何自述痛苦經驗的血淚史,「任何一個媽媽心裡一定都在淌血」,但這個媽媽把傷痛壓在心底,克制自己所有的情緒波動,讓他十分心疼。
訴訟過程則是一波三折,刑事部分雖然都判決上級長官有罪並判刑,但在國賠的民事訴訟中,一審判決破天荒地取得勝訴,在當時可以說是第一個在一審取得勝訴結果的案例,但到了二審又全面翻盤敗訴,而後經歷漫長的訴訟過程在更一審法院勝訴,最終和解收場。
軍中案件證據取得困難 如何讓法官理解是關鍵
「這個案件很難辦的原因是,我們要告國防部,但我們所有的證據資料還是國防部給我們的。」邱瑛琦提到,除了資料蒐集受阻,更因為當時此類案件並沒有勝訴前例,要求法院做出前所未有的判斷是一件更困難的事。邱瑛琦說,最主要還是要將手中資料堆疊,呈現一個年輕人在軍中這種封閉環境與在開放社會的不同,讓法官理解當他在軍中受到這種壓力所產生的影響有多大,最後再以精神鑑定證明當事人最後的行為與霸凌之間的關聯。
這個案件到現在都讓邱瑛琦印象深刻,冷靜到令人心疼的委託人讓他開始思考律師究竟可以給委託人什麼?十多年後再次回想,體認到律師能做的就是陪委託人走過這一段路,因為不好的事情已經發生了,律師只能盡可能提供專業上的幫助或撫慰他的情緒,至於當事人的傷痛或遺憾,就是他自己人生中的功課了。
弱弱相殘的兩難:冤案 VS 傷害受害者
「這個案子真的差點就是冤案。」
邱瑛琦曾經接手過各種棘手集於一身的案件,委託人被指控性侵一個患有智能障礙的女生,由於委託人的年紀大、教育程度低,偵查時並沒有找律師,除了很多事情細節記不得,面對檢察官提問一時害怕竟然說謊,在法庭上受訊問時還因為表達不當,當場惹哭了被害人,讓所有人都覺得他罪大惡極,一審被判以重刑。
「性侵案件對我來說很棘手,因為雙方通常各執一詞,很少有客觀證據可以直接證明。最困難的是,我到底要不要相信委託人是無辜的,如果他不是無辜的,那我就傷害到這個被害人了。」
邱瑛琦提到,委託人和被害人的社會處境都很可憐,委託人身體跟經濟狀況都不好,而被害人更是社會上的弱勢,社會上對弱勢者遭受性侵更有惻隱之心,要在二審翻盤法官也要面對社會壓力,所以被律師學妹尋求協助時也猶豫很久。
最後決定接案一是相信律師學妹為人正直,其次是憑藉初步蒐集到的證據,在時間、空間上犯案與否確實有疑慮,「當然我們都不是上帝視角,不知道當時發生什麼,但從那時的證據,我覺得是可以說服我的。」
由於委託人很多事情不記得,有時還會記憶錯誤,邱瑛琦與律師學妹在找證據時費了很多心力,只能盡量尋找客觀物證來證明被害人所說的版本是不可能發生的,最後成功幫委託人平反,無罪定讞。
如何讓委託人誠實?查證第一、信任第二
委託人誠實與否也會影響到律師信譽,律師們又是如何讓委託人對自己誠實相告呢?邱瑛琦舉了一個覺得有趣的案例,過去曾跟林永頌律師一起處理一件公務員圖利案,委託人做事非常糊塗、一問三不知,結果被林律師痛罵一頓,要求委託人回去找資料,林律師還舉例自己曾有個只念過小學的當事人,但他在監獄中把自己的卷宗一字不落的背下來,「你連他的努力程度都沒有。」
如此往來被痛罵三、四次後,委託人還是乖乖地來律所報到,邱瑛琦笑問林律師:「為何要這麼兇?」林律師回答,在還沒找到更多事證之前,委託人誠實與否很難判斷,如果這樣不斷罵他,他都願意再找資料過來,「我會比較願意相信他是無辜的。」
邱瑛琦認為讓委託人對自己誠實很難,律師可以做的就是查證,經過初步核對人證物證後覺得合情合理就要給予信任,當然未來如果發現委託人說謊,也要立刻說明律師不會做違背事實的陳述,並勸他誠實面對,如果仍是不同意也只能解除委任。
不畏懼挑戰 踴躍接觸跨領域案件
邱瑛琦喜歡接觸新領域的案件,雖然新領域的案件通常要花更多時間研究,但他希望能多方面了解不同領域的案件,除了一般民事、刑事訴訟,他還參加環境法律人協會接觸環境公益案件。跨領域的案件有何特別之處?邱瑛琦舉例,像是大學教師升等或解聘的行政訴訟,一開始接觸時連行政上如何救濟都不知道,所以得找過去判決和書狀來看。
如果是環境或是醫療案件就更專業,必須仰賴專業領域人士協助才能接案,不然律師本人可能連病歷都看不懂。邱瑛琦提到,當初在環境法律人協會接觸中科三期案件時,心中也相當戰戰兢兢,雖然已經在協會學完相關課程,但礙於環境案件個體差異很大,還是會擔憂自己做得不夠好、了解得不夠多。
「我最喜歡找證據,我覺得很像偵探一樣。」邱瑛琦認為,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大部分案件的關鍵在於律師會不會去找證據,或是會不會要求委託人去找,對他而言,把許多佐證資料建構起來的過程很有趣,必須考慮到當事人在這個過程可能留下什麼足跡、可能與誰交談,或是請法院協助調查,從而蒐集到更多有利佐證。
身為當事人的法律橋梁 律師要為司法品質負責
「所有案件都是律師從無到有整理出來的,當事人輸了案件怪罪司法不公、批評法官恐龍,殊不知法官只看到這種書狀,要是我也會判你輸。」
邱瑛琦說,永信事務所是專業度很高、辦案細心,會詳盡地用各個角度幫當事人找證據的事務所。十多年來,常常碰到其他事務所律師的做事文化大相逕庭就會相當感慨,比如書狀只是將當事人的說法轉化成文言文,都是故事而無證據佐證,因此一審搞得一蹋糊塗,「就會覺得當事人真的很可憐,他不知道律師並沒有好好處理。」
「幫當事人找證據是非常重要的,我認為甚至是律師最重要的工作。」邱瑛琦指出,一個好的律師應該作為幫當事人翻譯法律語言的橋梁,除了將當事人的故事翻譯成書狀,也要協助當事人找尋證據來佐證,並且翻譯成法官能理解的法律要件。
邱瑛琦認為,當律師界便宜行事的律師越多,怪罪司法不公、不相信法律的人也會變多,這將成為惡性循環,雖然律師可以被市場淘汰,但礙於一般人可能只覺得律師親切而無法辨認律師的好壞,所以市場機制也無法發揮作用。邱瑛琦強調,身為法律界的一份子,律師也要對司法品質負起一半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