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人權不分國界--談人口販運防制法的制定與被害人的扶助
救援部/陳瑋旋整理
台灣的人口販運問題,由早期的雛妓問題到今天的跨國人口販運,對象雖有不同但其本質是相同的,都是在欺壓社會弱勢族群,利用這些人在社會中的弱勢,缺乏資源且最沒有聲音,而進一步的去剝削他們;同時它是一個集體的現象,並非是少數的個案。也許對象不一樣,控制的手段不盡相同,早期是透過黑道、老鴇、保鑣來控制雛妓,現在則是利用被害人處於脆弱處境,加以苛刻薪資、扣留證件用集團式分工來達成剝削目的。這 樣的犯罪,其中涉及暴利,卻是經由剝削社會最底層的人們而獲取,可說是最不道德的事,可稱之為台灣之恥。尤其是跨國人口販運的被害人多數為外籍人士,在台 灣是沒有選舉權、同時更可能因為被害的過程,導致在台灣成為非法居留的身分,使其不能、不敢、不會或沒有機會求救,因此無法獲得協助。
常有人問為什麼要幫助這些外籍人士或是非法的人?法律扶助的精神就是要幫助弱勢的人(一如婦援會一路走來的理念), 尤其人權不分國界,不應區分本國籍或外國籍,更不應該因其入台方式不同而差別待遇,只要有需求,就應該獲得協助。尤其外籍人士在台灣是語言、文化上的弱 勢,更遑論在法令層面更是雙重的弱勢,國際的潮流認為,外籍人士多數會因為身在異地缺乏資源、以及對當地法令的不了解,更需要法律上的扶助,更不應以其入 境合法與否,作為其是否能獲得協助的前提。
然 而對犯罪份子而言,談道德是沒有意義的,唯有透過法律的制裁,增加人口販運在經濟上所付出的風險與成本,從而才能適當的遏止這樣的犯罪;同時也因為被害人 的協助需要制定法律才能獲得重視,這是我們推動人口販運防制法重要的原因,希望一如當年的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一樣減少了台灣境內的兒少的姓剝削問題一樣, 也能透過立法遏止台灣的人口販運問題。一旦有了好的法案,才能讓往後在落實法案的執行上更加有效。
另 一方面當然對於弱勢者的協助,不能只談個案的法律扶助即可,更重要的是需要以立法、修法、對制度的批判及進一步的法制教育,才能針對問題的根源作改革。同 時徒法不足以自行,瞭解這部法的意義且確實落實到案件中還有一段路要走。新的法律需要讓有公權力的人,包括行政機關、司法機關透過教育訓練有更清楚的了 解,同時也需要律師與社工的合作,整體的配套措施同步進行,以專案的概念來操作。因此需要辦理說明會讓法律人明白,再經由民間與政府單位的進一步的溝通來 突破實施的困境。過去的經驗讓我們看到,如果沒有跟行政部門溝通,行政部門的官僚,盡管可以在態度上面帶笑容,但卻可以完全不想解決需要人的問題。幫助弱 勢就需要在不違反法律原則下竭盡所能,主動積極的去放寬門檻,讓「態度來決定適用範圍的寬度」。
無論是辦理國際會議、律師的教育訓練、法扶運作的溝通平台、防制人口販運立法以及個案服務,法扶與婦援會的連結,可以說是合作無間!人口販運防制法要深耕,法扶與婦援會需要合作的地方還很多,在法實施以後,我們要一起去思考還有哪裡可以做的更好,社會改革運動是需要鍥而不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