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

如果他是伍澤元!

林永頌1999發表於自由時報
    日前立法院無黨籍聯盟推舉伍澤元立委參加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引起人民譁然,被  判無期徒刑的被告竟然可與第一審審判長黃瑞華法官一起研討司改,實在不可
思議
  。全國司改會議籌備會最後決定拒絕伍澤元立委參加該會,但在討論中,有某檢察官表  示依無罪推定原則,伍澤元案件尚未判決確定,怎麼可以認定有罪而拒絕其參
加?沒錯
  ,拒絕伍澤元參加全國司改會議,不是因其有罪之身,而是生龍活虎的伍澤元,台灣高  等法院竟以有生命危險之虞,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為由,准予交保,此種
司法特權正是
  司法改革的對象,也是拒絕其參加全國司改會議之主要理由。
    台灣高等法院以三百六十萬元裁定准予伍澤元交保,其裁定理由是伍澤元罹患糖尿  病,血糖過高,曾請台北看守所戒護伍澤元至台北榮總檢查,血糖超過正常值甚多
,有
  生命危險云云,伍澤元雖有糖尿病,但是並無併發症,只要注射胰島素,即可使血糖下  降,而無任何生命危險。台灣高等法院可以請台北看守所將伍澤元戒護檢查
,為何
  不能請台北看守所將伍澤元戒護就醫,而非准予交保不可?伍澤元交保後,我們都  看到他可以宴請千桌,可以助選,後來又競選而當選立法委員,一尾
活龍台灣高等
  法院卻說有生命危險,人民看得一頭霧水。
    伍澤元交保當天,TVBS記者採訪我,我說如果與伍澤元身體狀況相同之其他被告  不能交保,而伍澤元因他的身分地位才可交保,這是特權,而非人權。記者追
 問說:
難道真有被告有生命危險而不能交保嗎?我說:
    苗栗縣政府建設局前局長賴松源,於八十四年五月間接到新竹地檢察署邱茂榮主任  檢察官的證人傳票,賴松源五月十二日到庭作證後,邱檢察官卻將伊改為被告,並以
  證之虞為由收押禁見。七十歲的賴松源收押前即身體衰弱,罹患多項疾病,收押不久,  賴松源的身體更加惡化。辯護律師前後七次以口頭或書面檢具醫院診斷證明書向邱
檢察
  官聲請交保,該診斷證明書載明:賴松源罹患高血糖病,肝囊腫、膽道結石、十二指腸  潰瘍,慢性阻塞性腸疾病等等,邱檢察官卻置之不理。八十四年七月廿八日解除
禁見但
  仍羈押,賴松源於會客時告訴他的兒子:不擇手段,使用各種辦法交保,因為爸爸快  受不了了。看守所管理員曾責怪賴松源的兒子說:你爸爸身體這麼差,
趕快想想辦
  法,把他弄出去,否則晚上我值班時,他發生三長兩短,我就倒楣了。
    八十四年八月五日新竹看守所主動行文給邱檢察官:賴松源年事已高,體弱多病  ,恐其舊疾後發,有生命危險之虞。邱檢察官視而不見,附卷存查。八十四年八
月卅
  一日上午賴松源的家屬獲知當地某建設公司的董事長是中間人,花五十萬元可以交保,  當日下午二點將五十萬元送到中間人家中,下午三點多將交保聲請狀送到地檢署
苗栗辦
  公室,下午四點左右地檢署即通知交保。八十四年九月一日賴松源離開羈押一百一十二  天的看守所,即被送至醫院,九月三日經檢查認定罹患直腸癌末期,八十四年
十月廿四
  日去世。
    生龍活虎的伍澤元可以交保,要參加全國司改會議,真正有生命危險的賴松源卻不  得交保,羈押致死。賴松源的兒子流著眼淚跟我說:如果交保要錢,為什麼不早說
  我爸爸連為自己辯護的機會都沒有。望著象徵司法的天秤,我真的不知道什麼是公平  
    裁定准許伍澤元交保的三位高院法官,仍然在高院當法官,沒有任何懲處或責任。  濫行羈押賴松源的邱茂榮檢察官雖然遭監察院彈劾,公懲會記過,但是現在仍在板橋
  檢署擔任主任檢察官。
   司法改革,人民要也不多,只求一個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