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 【採訪通知】落實專業分工 改善司法過勞-推動「法官助理草擬裁判書」之制度化

    【採訪通知】落實專業分工 改善司法過勞-推動「法官助理草擬裁判書」之制度化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記者會時間】2026年6月4日(四)9:00
    【記者會地點】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1號立法院研究大樓(中興大樓)102會議室

    本會於「減輕司法負擔、提升裁判品質」的修法草案中,建議將法官助理「草擬裁判書」的業務予以制度化。近來,本草案因獲立委提案而引起討論,並引發法官助理的擔憂。

    為擴大討論、保障法官助理的勞動權益,我們謹說明該草案的政策目標,並同時呼籲司法院、各法院應重視法官助理的勞動權益,並尊重司法人員之間的專業分工,才能在推動改革的過程中取得各方的協力,使過勞的司法現場可獲得整體的改善。其後,我們也將發布問卷以收集法官助理及司法人員的意見。

    【出席人員】
    黃旭田|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
    林永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
    呂政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

    資料來源:https://www.civilmedia.tw/event/%E3%80%90%E6%8E%A1%E8%A8%AA%E9%80%9A%E7%9F%A5%E3%80%91%E8%90%BD%E5%AF%A6%E5%B0%88%E6%A5%AD%E5%88%86%E5%B7%A5%E3%80%80%E6%94%B9%E5%96%84%E5%8F%B8%E6%B3%95%E9%81%8E%E5%8B%9E%EF%BC%8D%E6%8E%A8%E5%8B%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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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聞稿】「歡迎台灣投資未來,而非有毒污染」:美、越台塑受害者要求提高台灣企業海外投資標準

    【新聞稿】「歡迎台灣投資未來,而非有毒污染」:美、越台塑受害者要求提高台灣企業海外投資標準
    2026-05-27
     




    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隨著台美貿易協定簽訂,台灣正處於走向全球經濟核心的關鍵時刻。然而,台灣指標性企業台塑集團在國際上的營運紀錄,卻正與政府宣揚的「人權與環境立國」願景產生劇烈衝突。台塑德州廠與路易斯安那州投資案,因嚴重的環境污染與系統性歧視持續遭受國際抨擊;同時,適逢越南河靜鋼鐵污染案(越鋼案)十週年,受害社群的正義至今仍未實現。

    為此,曾獲素有「綠色諾貝爾」之稱的高盛環境獎得主 Diane Wilson 與 Sharon Lavigne,以及長期推動越南受害者正義的 Nancy Bui,特別於本月再度跨海來台。今日(27日)一行人前往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召開記者會,隨後將於明日(28日)親自參與台塑工業股東大會,要求台塑集團正視其全球營運帶來的環境與人權負擔。

    台灣團體與國際代表共同提出三大訴求:


    確保台美貿易協定高標準投資額度: 敦促政府建立嚴格篩選標準,將高碳排、重污染及重大侵犯人權紀錄之計畫(如特定石化擴張案)排除在官方認可的投資額度之外,確保雙邊貿易協定不成為違背永續目標的政策後盾。
    揭露 50.5 億美元永續連結貸款 (SLL) 之指標與成果: 台塑集團自 2025 年迄今已獲得總額高達 50.5 億美元的 SLL(包含越鋼案 1.45 億美元在內)。我們要求金融機構與企業揭露具體的環境改善指標與實際驗證結果,嚴防「漂綠」。
    加速推動法制化與落實監督: 推動《環境人權盡職調查法》,要求台灣企業海外投資前必須進行嚴謹評估,並強化國家聯絡點 (NCP) 職能。


    聖安東尼奧灣水守護者 (San Antonio Bay Waterkeeper) 創辦人 Diane Wilson表示, 這是他第四次來到台灣,而每一次的理由都只有一個:台塑集團將嚴重的塑膠污染帶進了他的家鄉德州;為了反擊這種恣意的魯莽,他在 2019 年對台塑提起訴訟,最終贏得《美國清潔水法案》史上金額最高的公民訴訟和解。迫使台塑承諾「零排放」塑膠廢棄物,並爭取到 5,000 萬美元用於當地漁業社區的補償與環境清理。

    隨著台美經濟與貿易協定(ART)的強化,雙方的進展不應建立在對勞工的剝削或環境的退化之上。今天,我與來自路易斯安那州、越南的台塑受害者站在一起,嚴正要求台灣政府:主要的污染者與人權侵犯者應被排除在官方認可的投資額度之外。貿易協定應該是推動進步的動力,絕不應成為破壞環境與侵害人權者的避風港。她呼籲台灣,在走向世界的同時,應展現負責任的投資標準。

    聖詹姆斯崛起」(Rise St. James)創辦人Sharon Lavigne表示,台塑在路易斯安納州的工廠,對於當地環境、社區人民造成傷害,致使她在2018年投入反台塑設廠的運動,並且於2022年啟動司法行動。在台塑不斷上訴的情況下,訴訟仍然漫長地進行中。但他不會善罷甘休,為了社區人民,他會繼續站出來。

    台塑受害者正義會創辦人裴南西(Nancy Bui)表示,對台灣守護自由與民主的勇氣深感敬佩,身為因共產政權失去故土的越南難民,深知這份價值的珍貴。然而過去十年,她多次訪台並非為了旅遊,而是為了 2016 年台塑越鋼案後的受害者奔走。

    許多人以為這場悲劇已結束,事實並非如此。十年過去,數千名受害者仍未獲公正補償,海洋生態未曾修復,漁民失去生計。成人被迫背井離鄉謀生,孩童則因家貧輟學。她深信,台塑仍持續在越南海域排放毒物,讓環境傷害與恐懼延續。

    她今日來到總統府前,並非為了製造分裂,而是尋求同情、責任與夥伴關係。她懇請重視正義與環境責任的台灣社會,與受害者站在一起,督促台塑正視其十年前已承認的法律責任。真正的問責不只是金錢,更是重建尊嚴、信任與修復受創的社群。我們懷抱希望而來,相信民主台灣會鼓勵企業做道德正確的事,讓受害者看見正義。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越鋼案律師團代表張譽尹律師表示,2016年台塑越鋼非法排放有毒廢水,造成越南生態浩劫,是台灣企業海外投資責任缺失的深刻警示。這場悲劇中,受害者在越南境內提起訴訟均遭阻攔。律師團雖協助受害者轉向台灣尋求救濟,向台塑母公司提起損害賠償訴訟,然而跨國訴訟面臨管轄權爭議、境外證據取得困難,以及受害者在當地遭監控打壓等重重挑戰,至今仍在漫長的司法路上艱辛前行。

    這場訴訟揭露了現行制度的巨大缺口,台灣企業在海外獲利,卻能以跨國法律障礙為盾,讓受害者求償無門,使「Formosa」蒙受污名。我們與美、越受害者共同呼籲「管理台灣的人」:台灣應是負責任的投資者,而非污染輸出者。政府應建立強制性的「企業海外投資人權盡職調查機制」,並針對造成重大污染的海外投資者,建立撤資或處罰機制。我們已呼籲了十年,就是要讓受害者的聲音跨越國境,讓嚴重污名台灣的悲劇不再發生。Formosa之名,應代表美麗與未來,而非不負責任的污染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羅芳晨表示,五月中旬,台灣剛剛完成了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的國際審查。這是一個回顧台灣在「企業與人權」領域進展的最佳時機。然而很遺憾的,檢視審查結果,政府在規範跨國企業的步伐上,依然嚴重落後。

    回顧2022年、第三次國際審查的結論性意見,台塑越鋼案就是被國際專家明確點名、高度關切的指標案例。當時委員不僅要求我國政府要「尋求辦法,確保台塑河靜鋼鐵公司侵害行為的受害者得到充分賠償」,也建議建立相關機制和法律,例如制定法律要求企業在整個供應鏈都遵守人權義務,以及依據OECD跨國企業指導綱領,設置國家聯絡點(NCP),為跨國企業的海外受害者,建立訴訟之外的非司法救濟途徑。

    可惜的是,四年過去,國際專家當時的建議並未獲得積極回應。除此之外,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2.0、「企業人權盡職調查指引(DD指引)」,也都停留在草案階段,形同遭到擱置。可以說,我國在企業與人權的法制建構上,交出一張不及格的成績單。這是主管機關經濟部明顯推動不力、責無旁貸。

    台灣的公民團體在近年來,不僅積極和供應鏈上的利害關係人協作,揭露台資企業在海外破壞環境、侵犯人權的實情,也借鏡各國的企業盡職調查法,提出民間版草案。我們在這裡再次對政府強力呼籲:台灣不能再拖延,必須盡快制定正式的企業盡職調查法。在供應鏈人權治理已經成為國際趨勢下,我國政府應跟上國際腳步儘速立法,並協助企業建立供應鏈人權盡職調查的能力,揚棄不願負責、成本外部化的營運模式,才是真正維護我國的產業競爭力。

    環境正義基金會專案主任陳庭毓表示,隨著全球邁向淘汰燃油車,化石燃料巨頭正將原油轉向塑膠生產。然而,塑膠產業每年造成的環境外部成本高達 400 億美元,一旦未來法規將這些外部成本「內部化」,將徹底吞噬整個產業的利潤。可見這是一個高度依賴「需求創造」來維持獲利的轉型危機產業。

    陳庭毓提醒,持續投資塑膠將迎來巨大的「擱淺資產」危機。國際研究顯示,正在談判的《全球塑膠公約》一旦通過減產上限,全球原生塑膠產量每年預計將被迫減少 12% 至 17%。這意味著,現有的新興石化投資將在幾年內面臨產量限制。而台塑集團的 50.5 億美元永續連結貸款為例,在全球法規夾擊下,這些龐大資金恐面臨巨大的轉型風險而難以回收;也有可能因為當地社群的抵抗,而延宕擱置。

    最後,氣候崩潰的系統性風險無法透過傳統的避險、分散投資來減緩。EJF 一直以來關心金融體系對氣候變遷的影響。公私金融機構(包含政府基金)必須積極從化石燃料退出。此外,政府更應要求公、私金融機構充分揭露化石燃料曝險與永續貸款的量化指標,以提升透明度。切勿讓官方認可的投資額度與永續金融工具,間接的助長氣候變遷與人權危害。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柯乾庸表示,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柯乾庸表示,台塑集團旗下四家主要公司2024年的溫室氣體總排放量達4,244萬噸,佔製造業排碳大戶總排放量的29.54%,且近三年排放量未見明顯削減。在中期目標設定上,以2019年為基準年換算,台塑的減量幅度達40.04%,看似目標積極;然而檢視其碳費自主減量計畫,目標減量幅度卻僅4.37%,與中期目標相差近十倍,顯示中期目標恐流於宣示;其餘三家的中期目標則均未達國家28%±2%的減量門檻,自主減量幅度亦同樣低於各自設定的中期目標,減量承諾與實際行動之間存在明顯落差。再生能源使用的部份,四家公司2024年的使用佔比均未達1%,在可著力的電力轉型上亦未見積極作為。

    柯乾庸強調,台塑集團除了是碳排大戶,更是用煤大戶。集團在2025年的總用煤量佔製造業鍋爐用燃煤使用量的73.18%。從近三年的使用量變化來看,集團整體的用煤量逐年攀升。同時,台塑化跟台化都沒有針對燃煤鍋爐退場提出時程規劃。上述資料均顯示,台塑集團在氣候行動上整體落後且目標消極,缺乏具體的年度執行路徑支撐,令人質疑台塑集團是否真的有心要實踐永續轉型。

    呼籲台塑集團應務實面對減碳挑戰,正視自身生產過程造成的環境污染,盡速制定燃煤退場時程,停止以污染換取利潤、將環境成本轉嫁給社會大眾。金融機構則應重新審視永續連結貸款的放款標準,設定明確且積極的轉型目標,而非以低成本資金協助高碳排、高污染企業延續現狀。金融機構有責任確保貸款條件真正與企業氣候行動掛鉤,並建立完善的驗證與追回機制,方能避免永續連結貸款淪為企業「漂綠」的破口。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政策主任劉李俊達表示,台灣團體與來自美國和越南的受害者站在一起,要求台灣政府透過具體法規,要求台灣企業的海外投資與營運,必須滿足環境永續與人權保障的標準。根據兩公約,人人享有生命權與可達到的最高標準健康權。但國際特赦組織的研究一再發現:工廠周邊的「圍欄社區」所承受的污染與健康損害,是對這兩項權利的系統性侵犯。這些傷害落在政治力量最弱的群體身上,是結構性的環境種族主義,而非偶發個案。

    就在本月15日,兩公約第四次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明確要求:台灣應立法規範所有企業在國內外的活動,要求其在整個供應鏈中遵守人權義務,並依OECD跨國企業指導綱領設立國家聯絡點(NCP),為遭台灣企業侵害的境外被害人提供求償管道。依據《工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s)及聯合國經社文委員會第24號一般性意見,台灣選擇接受兩公約的拘束,就必須承擔這份域外保護的責任。

    劉李俊達呼籲,第一,立法院應儘速立法,要求台灣企業進行強制性的人權與環境盡職調查,包含海外投資,並對違反義務者建立具嚇阻力的制裁機制。第二,政府應設立具實質功能的國家聯絡點,讓全球供應鏈中的受害者得以有效申訴與救濟。第三,台美貿易協定不能為高污染、高人權風險的投資背書。具公股的金融單位若支持違反國際人權標準的投資,即違背了國家應保護人權的義務。

    記者會後,國際代表團前往總統府遞交民間版《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法》草案,呼籲政府儘速推動立法,提高台灣企業海外投資的環境及人權標準。

    【發言代表】
    Diane Wilson: 美國資深環境運動領袖。
    Sharon Lavigne: 「聖詹姆斯崛起」(Rise St. James)創辦人。
    Nancy Bui: 「越南受害者正義協會」(JFFV)副主席。
    環境法律人協會、台塑越鋼案律師團代表:張譽尹律師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羅芳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柯乾庸
    環境正義基金會專案主任陳庭毓
    國際特赦組織政策主任劉李俊達

    資料來源:https://www.civilmedia.tw/archives/139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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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所合夥律師張譽尹為司法院聘任擔任115年「維護司法信譽」及「綠能業務」廉政指引外聘審查委員。

    本所合夥律師張譽尹為司法院聘任擔任115年「維護司法信譽」及「綠能業務」廉政指引外聘審查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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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卓榮泰補提3位中選會委員 律師蔡維哲33歲最年輕

    卓榮泰補提3位中選會委員 律師蔡維哲33歲最年輕
    2026/4/21 18:05(4/21 19:12 更新)

     

    圖為律師蔡維哲。(圖取自永信法律事務所網頁linshih.com.tw)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1日電)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說,將補提名3位中選會委員,傍晚名單已送抵立法院,分別是委員並為副主委、前行政院參事沈淑妃,今年僅33歲的律師蔡維哲及法務部政務次長黃謀信被提名為中選會委員,3位被提名人皆為無黨籍。

    卓榮泰今天在立法院會答詢時表示,為因應年底大選,已經過立法院通過的4位中選會委員,今天就會任命、立刻安排交接;至於補提名3位委員名單今天也會一併送出,找出無黨籍、有法律背景、長年公務系統背景的人,足以勝任所有工作,盼立院迅速排審。

    據行政院送抵立法院的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簡歷,沈淑妃為中選會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出生於民國49年11月30日,65歲,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司法組畢業,無黨籍;經歷為行政院專門委員、內政部主任秘書、行政院參事、行政院顧問兼法規會主委,專長為行政法及法制。

    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蔡維哲出生於81年5月20日,33歲,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組、台大經濟學系研究所碩士,無黨籍;現職為永信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專長為憲法、行政法、司法實證研究、法律經濟學、民刑事訴訟等。

    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黃謀信出生於56年9月20日,58歲,畢業於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甲組碩士、法律學系博士,無黨籍;現職為法務部政務次長。

    任期部分,沈淑妃、蔡維哲至118年11月3日止,黃謀信則至116年11月3日止。(編輯:林興盟)1150421

     

    沈淑妃。(中央社檔案照片)
     

    法務部政務次長黃謀信。(中央社檔案照片)

    資料來源: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60421030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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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中婚姻部談情理法 施淑貞:婚姻也是生命呼召

    星中婚姻部談情理法 施淑貞:婚姻也是生命呼召
    2026年4月12日



    (攝影/邱國榮)


    【邱國榮台北報導】為協助信徒認識婚姻中常見的法律議題,七星中會婚姻部於4月11日在濟南教會舉辦座談,特別邀請具多年高等法院家事案件調解經驗的律師施淑貞,以「婚姻中的情理法」為題進行分享,盼從法律與信仰雙重角度,幫助會友建立更健康穩固的家庭關係。

    事工轉型:從「牽紅線」到建立家庭祭壇

    婚姻部部長、濟南教會長老謝育賢受訪表示,婚姻事工不應僅停留在傳統「牽紅線」的配對角色,更應著重於建立健康的家庭觀。她指出,家庭是教會的基礎,和諧且穩定的婚姻關係是家庭的核心,唯有如此,家庭才能成為屬靈的「家庭祭壇」,進而支撐整體教會的信仰生活。


    (攝影/邱國榮)


    她回憶,當初接任婚姻部時便有明確方向,盼從提升會友對婚姻與家庭的認識著手。去年首先規劃一系列以個人與家庭關係為主軸的課程,邀請講員分享相關議題,幫助會友建立基礎觀念。

    延續去年的基礎,今年婚姻部進一步將焦點擴展至婚姻中的法律層面。謝育賢指出,現今婚姻面臨的挑戰多元,涉及情感、倫理與法律等不同面向,因此透過專業法律人士的分享,能讓會友更全面理解婚姻中可能遇到的實際問題,並提前做好準備。


    (攝影/邱國榮)


    情感轉化:刻意經營夫妻間的「友情」

    施淑貞分享指出,愛情屬於激情之愛,強烈卻短暫;友情則是建立在彼此欣賞上的無條件之愛;而親情則來自長時間相處所累積的依附與包容。婚姻初期多以愛情為主,但隨著時間推移,需逐漸轉化為友情與親情,才能維持關係穩定。她強調,夫妻應刻意經營「友情」,維持彼此欣賞與連結。

    談及衝突處理,施淑貞指出,多數夫妻問題並非來自事件本身,而是對事件的解讀與背後價值差異。她說明,透過傾聽與理解對方生命經驗,能化解情緒並深化關係;反之,若以指責或逃避面對,容易造成關係疏離。她也提醒,婚姻中的「理」並非單指講道理,而是學習相處之道,包括如何面對差異、處理衝突與回應情緒。若缺乏學習與溝通,容易因小事累積不滿,甚至演變為嚴重對立。

    此外,施淑貞從信仰角度分享「呼召」的觀點,認為婚姻如同職涯選擇,也可能是一種生命呼召。當人能從此角度理解婚姻中的付出與限制,較能轉化內心的失落與委屈,重新看待彼此關係。


    (攝影/邱國榮)


    法律介入:當盟約轉為權利義務的計較

    在法律層面,她指出,當婚姻中的情感與盟約逐漸消失,或是轉為權利義務的計較時,法律才會介入,包括婚前協議、財產制度及離婚相關規範等。在問答環節及演講結束後,與會者踴躍提問,內容涵蓋婚姻中遇到的婚外情、分居、離婚及子女監護與親權等議題,施淑貞也於現場提供相關法律諮詢與專業建議。

    資料來源:https://tcnn.org.tw/archives/27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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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文看懂核三重啟程序:「依法」不代表要重啟 台電送件後還要過幾關?

    一文看懂核三重啟程序:「依法」不代表要重啟 台電送件後還要過幾關?



     



    核電重啟爭議再起。台電預計月底前向核安會提交核三再運轉計畫,總統賴清德日前則表示,感謝立法院通過《核管法》修法,稱政府將依法行政。然而,環境法律人協會律師指出,核管法僅授權台電「得」提出再運轉,執政黨大可選擇不送件,反而主動提出申請,朝野都把核安當作兒戲。

    核電重啟究竟要過幾關?再運轉計畫送出後,接下來程序如何進行?需要哪些評估文件與安全檢查?一次看懂核三廠從「整備」到可能重啟的完整流程。



    南灣是墾丁戲水勝地,海面上漂浮著水上活動業者的器材,遠方可以清楚看到核三廠反應爐圍阻體。資料照。攝影:李蘇竣



    環境律師批核電重啟:賴總統賴給「依法行政」把核安當兒戲

    「感謝立法院通過了核管法,通過之後,國家政府一定要依法行政。」總統賴清德日前表態,表示台電正準備核電重啟程序,於3月底前將核三再運轉計畫送至核安會審查。

    核三廠去(2025)年5月17日停機,台灣進入非核家園。但立法院在野黨以表決優勢通過《核管法》修法,允許台電在核電廠執照屆滿後,仍可向核安會申請繼續運轉。環境法律人協會常務理事、律師張譽尹指出,核管法明文指出,台電「得」向核安會提出再運轉申請,「也就是可做、也可不做」。執政黨大可選擇不送件,現在主動提出重啟申請,再用「依法行政」推諉給在野黨修法。



    環境法律人協會常務理事、律師張譽尹認為核電應走入歷史。攝影:陳昭宏



    而《核管法》母法已修畢,核安會後續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與新訂「核子反應器設施再運轉計畫審查導則」,完備相關審查子法,張譽尹認為,這也是行政機關依法完備法規,是基於民主法治要求、與中央要不要重啟是兩回事。

    已到期的核電廠重開再運轉後門,全國廢核行動平台針對賴政府「核電三原則」,即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具共識,提出修《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擴大緊急應變計畫區,強化核災應變。但張譽尹指出,想仰賴修法疏散百萬人,達到政府所說的「核安無虞」恐怕不切實際。「當發生福島等級的核災時,北北基桃600萬人,你是要怎麼疏散?」

    張譽尹指出,過去核電開發沒有溝通、沒有環評,而是迫遷、破壞環境、高度風險,早已成為威權的象徵。台灣社會花超過40年努力抗爭,才在2025年把核電歸零。民進黨將「非核家園」寫入黨綱,如今卻宣布展開核三重啟程序,形同「把過去40年反核的民主前輩全部踩在腳下」。

    核電重啟要過幾關? 再運轉是什麼意思?

    需要哪些評估文件?

    核電重啟程序包含哪些?張譽尹說明,核電廠執照屆滿後要再運轉,台電必須向核安會提交三項資料:(一)運轉執照換照申請書、(二)六項必要文件、(三)再運轉計畫。六項必要文件確保公眾健康與安全,再運轉計畫則聚焦核電廠的技術與經營。

    主管核能事業部、台電副總經理許永輝25日接受《環境資訊中心》採訪時進一步說明,台電向核安會提交的再運轉計畫,實際上是一個「整備計畫」。計畫經核安會核定後,進入「執行階段」展開整備工作,並不是直接重啟反應爐。執行階段的目標是把當前處於停機狀態的組織、人力及設備,「拉回到2025年5月17日前的狀態」。




    台電副總經理許永輝目前主管核能事業部,他表示核電再運轉的「執行階段」並非重啟反應爐,而是進行整備工作。資料照。攝影:陳昭宏




    許永輝表示,為使設備回到可發電的「準用」狀態,包括核電廠大修、定期維護、定期測試,都要依核三停機前的大修程序書、維護程序書以及10年維修計畫執行,也要按既有制度維持人員訓練,設備也須根據前述安全檢查結果進行更新,台電預估至少要1.5至2年,但由於檢測結果的不確定性,「可能都還有很多變數」。
    執行到尾聲,台電必須提出「再運轉計畫執行結果報告」,經核安會審定才可以裝填核燃料、實際重啟運轉。
    張譽尹也指出,執行階段絕不可以裝填核子燃料,此階段核三不應有任何發電行為。
    委託誰執行?
    台電委託核三設備原廠西屋公司及工研院、國原院進行自主安全檢查。

    西屋公司負責對屬其智財權的反應爐、內部組件及周遭安全系統,進行老化評估,預計產出「時限老化分析報告」。許永輝解釋,「根據我們提供過去40年的運轉紀錄,去評估它(核電廠)耗損的狀態,到底還可以再多運轉幾年。」

    工研院則針對無涉西屋智財權的部分,進行「整體老化評估與老化管理報告」,並統合西屋與自身評估結果產出一份LRA(Licensing Renewal Application,執照更新評估報告),即官方所稱的自主安全檢查報告。
    國原院則是負責輻射議題,分析過去核三發生過的重大事故,判斷不同情境下的輻射散播,完成「輻射相關議題查核評估報告」。

    耐震評估方面,許永輝指出,台電2021年已對核三廠周遭320公里地質狀況進行機率式的安全度分析,現正根據地質狀態計算對反應爐的風險值,由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與國外專家共同執行,現已進入同儕審查。

    資料來源:https://e-info.org.tw/node/24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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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8婦女節前夕倡平權 范雲:不只慶祝更要攜手前行

    38婦女節前夕倡平權 范雲:不只慶祝更要攜手前行

    2026-03-04 11:59 攝影中心/ 記者黃義書/台北報導

     

    立委范雲(右三)、莊瑞雄(左三)、李坤城(右二)、兆豐銀行副總經理陳建中(右一)、永信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蔡維哲(左一)與世新大學校長陳清河(左二),上午在立法院出席記者會,指平權是所有人的責任。記者黃義書/攝影
     


    立委范雲、莊瑞雄、李坤城、兆豐銀行副總經理陳建中、永信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蔡維哲與世新大學校長陳清河,上午在立法院舉行「HeForShe 跨界領袖共同呼籲:平權是我們的責任」記者會,指平權是所有人的責任,終結性別不平等,需要所有人的參與。聯合國所發起的 HeForShe 運動,即是號召政界、企業界及學界的男性領袖,分享過去曾推動的性別平權工作成果。
     




    范雲表示,台灣推動性別平權成績傲人,絕對不是只有女性的努力,而是整個台灣社會和各界都落實平權和自由的結果。在38婦女節前夕,我們不只慶祝,更要謝謝所有人的攜手前行,也將邀請更多男性站出來,一起為母親、太太、姊妹、女兒和孫女努力!

    范雲也號召在下午亞洲盃女足台灣隊將迎戰日本隊的比賽,大家一起為台灣巾幗英雄加油。
     

    資料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23/9358481?from=udn_ch2_menu_v2_main_c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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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詐騙被關卻未執行 盼解決司法人力困境

    詐騙被關卻未執行 盼解決司法人力困境

    2026-02-24 13:33 台灣醒報/ 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

     

    司改會24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法務部儘速緩解司法過勞的現象。(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法務部應增加緩起訴誘因、減少書記官負擔、增加基層參與機制,以改善司法過勞問題!」司改會24日以一件詐騙犯發監「應執行而未執行」案件為例,指出這顯示司法過勞的嚴重性。除了法官、檢察官,書記官、法官和檢察官的助理也無法避免,應增加案件覆核機制、加強基層反映案情的誘因。

    延誤刑罰侵害權利

    司改會常務董事林永頌表示,113年司改會接獲民眾施君陳情,施君因詐騙在108年經台中高院判處3年10個月,但113年施君才收到執行通知,且期間他多次向台中高院與地檢確認,卻都沒有回音,直到他結婚生女、人生想重新開始後才宣布執行,雖然犯罪有錯在先,但如此延誤執行,已經嚴重侵害民眾權益。

    林永頌強調,台中地檢經監察院調查才承認錯誤,但對於相關人員疏失卻視而不見。監察院調查報告顯示,是資料科書記官未辦理分案,還有檢察官未啟動程序,以及當時的檢察長有指揮監督不周責任。

    他說,並不是要對特定人士究責,希望法務部能更重視結構上的過勞問題,同時建立覆核機制,確保判決能真正落實。

    非核心業務AI分擔

    律師白禮維表示,除了法官與檢察官以外,書記官、法官助理與檢察官助理的負擔也相當重,尤其書記官除了案件處理、筆錄以外,還要接律師與基層民眾的陳情電話,若相關非書記官核心的業務可以改由AI助理分擔,可以減少這種「應執行但未執行」的狀況。

    曾擔任書記官的律師吳蔚宸舉例說,由於判決的公文需要許多長官蓋章,但有能基層後來發現有部分手續沒有做好,但因為擔心連帶責任的關係,反而造成錯誤要拖很久才能糾正,甚至就無法改進。

    希望未來可以建立即時通報可以減緩究責的機制,讓基層有除錯的誘因,反而更能保障民眾的權益。

    每年1萬案件負擔重

    司改會呼籲法務部儘速緩解司法過勞的現象,包括增加緩起訴誘因、減少書記官負擔、增加基層參與機制等。以台中地檢署為例,每日的分案量平均約181件,檢察官每年平均要處理8千到1萬件案件,新北與桃園等地的檢查署也有大量案件堆積,司法過勞的議題已刻不容緩。

    資料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341394?from=searchresu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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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三接霸凌 藻礁哀鳴 相關單位 出來面對

    【新聞稿】三接霸凌 藻礁哀鳴 相關單位  出來面對
    2026-01-15
     




    文/藻礁公投推動聯盟

    主辦:藻礁公投推動聯盟
    協辦:立委陳昭姿辦公室、監督施政聯盟

    三接霸凌  藻礁哀鳴    相關單位  出來面對

    因三接港灣工程造成海流改變,漂砂沉降在藻礁上方,累積至退潮已見大片沙洲;再因沉箱工程擾動海底表層軟泥,引發潮間帶淤泥埋覆藻礁礁體,導致殼狀珊瑚藻覆蓋率連年下降,一級保育類柴山多杯孔珊瑚面臨大浩劫,藻礁生態系岌岌可危。 

    記者會將以現場拍攝圖片、中油公司的公開資料證實藻礁環境的的變異;再以今昔的圖片來揭露一級保育類動物【柴山多杯孔珊瑚】的慘狀,凸顯大潭藻礁生態系正在崩毀的事實,邀請相關單位面對問題,速謀補救;並對過去開發過程缺乏程序正義要求檢討改善,避免重蹈覆轍。

    立法委員陳昭姿表示:

    從民團提供的現場圖片與數據來看,三接工程對環境的破壞非常嚴重,顯示過去環評書說「開發影響輕微」大有問題,環評書撰寫的制度明顯需要改革。瀕危的一級保育類動物【柴山多杯孔珊瑚】大量死亡消失,顯示政府對環境生態敏感地區開發影響根本不在意,才會造成這樣令人遺憾的後果。相關單位應立即啟動搶救行動,成立公正客觀且專業的緊急應變小組。

    上述情況也凸顯了三接開發案過關後,所有監督機制失靈,亟須檢討改進。三接案決策過程不透明公開,場址的可行性評估把觀塘說成唯一且無替代方案,背後其實是為財團解套。保育單位的中央海保署(當時為農委會)失職失能,明知藻礁為珍貴地景與生態系該依程序審定畫為保護區,卻甘為經濟部小弟,推諉自己的責任;尤其在發現有瀕危的一級保育類動物【柴山多杯孔珊瑚】時,仍不依法畫設保護區。再來是黑箱環評,靠著官派委員多數強行輾壓,造成今日難以挽回的慘況,環評制度該徹底整修。環評過後其實有轉彎的機會,台北港就是既快速又省錢的替代方案,可惜政商禿鷹不肯罷手,決策者輕忽後果,坐失挽救的契機。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

    2024 年 1 月,我在立委任期結束前到大潭藻礁現勘,當時已清楚看到三接開發對藻礁造成的傷害,但沒想到短短不到兩年,整個藻礁生態系已遭到嚴重殘害,令人不忍。中油必須負起完全責任,而當年大力為藻礁外推案背書的專家學者與團體,難道不該向社會說明、道歉嗎?

    三接案在環評中仍有重大問題未釐清,卻被強行通過;而同樣的不當開發模式,至今仍不斷上演,從四接、七接到光電弊案、石虎棲地破壞。面對三接造成的生態崩潰,政府相關單位應立即啟動全面檢討與制度改革,否則環境犧牲只會一再重複。

    桃園市議員吳進昌表示:

    各位媒體,我只問一句話——活的東西,怎麼會自己死光光?

    ✅工程前,柴山多杯孔珊瑚還活著
    ✅工程後,大片變成死亡、消失、連屍骨都找不到。

    照片在這裡,定位在這裡,不是猜測,是證據。
    殼狀珊瑚藻,從八成掉到不到一成,藻礁不是老了,是被泥沙活活悶死。
    漂沙為什麼進來多出去少?
    ✅因為三接把海流改變,沙就日漸累積堵住了 。

    問題只發生在三接旁邊,還要說這是自然象?
    今天我站在立法院,不是拜託,是要求。
    中油要面對,政府要負責!因為你們不說話,藻礁就只能死。



    藻礁公投聯盟潘忠政表示(先做簡報):

    (一)大潭藻礁海岸受到三接建港影響,積砂與淤泥日增,並在退潮時已出現大片沙洲,顯示工程帶來的環境影響巨大,建議應成立緊急應變小組面對危局。

    (二)一級保育類柴山多杯孔珊瑚因三接工程造成長期積沙與泥埋影響,正面臨全面團滅的浩劫。保育類動物落此險境,相關單位應積極面對,承擔責任,並謀補救。

    (三)大潭藻礁造礁的殼狀珊瑚藻覆蓋率連年下降,顯示本區海岸藻礁生態系正在崩毀,絕非環評結論的【影響不大】,更非中油宣傳的【三接興建後,大潭藻礁生態更好】。

    (四)民團所呈現的資料,若相關單位存疑,建議1/21(三)清晨乾潮前後辦理現勘驗證。

    (五)面對此環境悲歌,政府相關單位應全面檢討能源轉型政策與守護環境的倫理關係,並對【政策形成】、【保育機關審議】、【環評機制】的重建立即啟動改革機制,以避免重蹈覆轍。

    永安漁港討海人協會理事長楊門圈表示:

    我是在去年1月31日清晨出海捕魚,沿著大潭電廠出水口導流堤向北經過東鼎公司碼頭外海附近停留,但就在回程時刻,船隻忽然擱淺,費了一番功夫才脫險。這次擱淺才注意到G1區我經常航行的地方已經積砂很嚴重。以我的經驗判斷,我船擱淺的地方海底比過去要升高好幾公尺,實在太可怕。

    自從三接工程開始以後,我們漁民的漁獲就大量減少,到現在,年輕輩幾乎都靠轉業來另謀生計,我們漁民可說被逼到走投無路了,要怎麼活下去?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表示:

    中油三接工程已成為活埋藻礁的生態葬禮。三接工程導致泥沙嚴重淤積,一級保育類柴山多杯孔珊瑚正遭受「團滅」的威脅,絕非如官方所言「影響不大」,反而揭露出三接、四接、五接等天然氣接收站環境規範與監管的系統性崩潰。王醒之指出,三接工程若再加上日前爆發的浮編預算疑雲,經濟部應即刻暫停工程重新檢討。

    王醒之說,天然氣接收站的搶建潮幾乎已經失控成為政府帶頭破壞生態環境的元凶;除了中油三接外,台電四接開發工程中高達435 億元的巨額海域工程日前流標並且已經引人疑慮、且其陸域工程又因協和電廠內土壤嚴重汙染卡關,也未見台電提出完整土壤整治計畫,目前開發案進退維谷充滿變數,但台電仍準備強渡關山。包括五接工程的港型設計對於白海豚棲地的衝擊更將無法回復。

    王醒之批評,這些天然氣接收站的開發爭議已經不是什麼前車之鑑,而是一輛即便翻車也要衝到底的失速列車。他強烈呼籲經濟部立即要求中油三接停工、台電四接暫緩招標、台電五接提出替代方案,全面重新評估,停止這種無視生態哀鳴、踐踏環境倫理的粗暴開發。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過去大家憂心三接開發破壞藻礁生態,匯集眾人之力,提出公投希望三接遷址。經濟部信誓旦旦宣稱:再外推,淤沙減少有利藻礁[1]。學者也幫政府背書,宣稱:三接外推不影響藻礁生態[2]。如今藻礁生態受到嚴重破壞,當初那些背離常識的護航言論,根本是在騙票。

    海岸管理法第1條明定「確保自然海岸零損失」、同法第7條第1款「優先保護自然海岸,並維繫海岸之自然動態平衡」、第3款「保育…藻礁…維護其棲地與環境完整性…」。我們國家有對海洋友善的法律,但最後卻常輕易為開發犧牲生態。藻礁受到的傷害已不可逆,希望尚在環評中的五接,和停工中的四接,能記取教訓,早日放棄破壞海洋生態的開發計畫!

    [1] 2021.10.13自由時報「三接再外推 淤沙減少有利藻礁」報導

    [2] 2021.12.03自由時報「三接外推並非突堤 學者:不影響藻礁生態」報導



    藻礁行政訴訟義務律師張譽尹表示:

    針對通過環評的案子,環評法第18條有追蹤考核機制。今天藻礁志工的調查已經很明確,藻礁生態系已經受到嚴重的威脅。經濟部應該要依法命中油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環境部也應該依法命中油限期提出因應對策。如果生態被破壞的情形還是那麼嚴重,經濟部或環境部應該依環評法第23條第2項規定,命令中油停止開發行為。

    如果在2020~2021年,政府決定把開發地點改到臺北港,這個案子其實根本不需要走到今天這樣的悲劇。在環評制度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機制叫作「替代方案」,特別是指開發地點的替代方案,這個機制讓開發案對於生態環境有重大影響且難以減輕時,可以換一個影響較小的地方去開發。

    藻礁公投團隊經過充份研究,在2021年11月16日提出臺北港N7~N9的替代方案,並大聲疾呼三接應該要遷到臺北港。但民進黨政府以宣傳戰散佈外推方案避開藻礁維護生態、臺北港替代方案並不可行等等假訊息,硬要在大潭藻礁開發三接。

    結果這幾年我們看到的是:中油開發三接弊案叢生、藻礁生態系庵庵一息、漁民航道淤沙嚴重、船舶擱淺事故頻傳、漁民漁獲收入大減。而臺北港N7~N9呢?迄今仍然閒置或拿來停放大量未銷售的車輛,根本未獲得有效的利用!

    如果民進黨政府當年能虛心接受民間的建議,採行替代方案,不以謊言治國蠻幹硬上,那我們可以不需要浪費那麼多納稅人的公帑開發三接,臺北港已開發的土地可以更有效利用,藻礁生態系也可以成為臺灣的生態驕傲!現在的悲劇,民進黨政府要負最大的責任!



    資料來源:https://www.civilmedia.tw/archives/137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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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寶島有意思】與冤案與貧困負債者站在一起!林永頌的37年公益律師路 │來賓:林永頌 永信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寶島有意思】與冤案與貧困負債者站在一起!林永頌的37年公益律師路 │來賓:林永頌 永信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主 持 人:賴靜嫻
    來 賓:林永頌 永信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播出日期:2026.1.8
    Podcast:https://reurl.cc/5v3b7M
    YouTube:https://youtu.be/d340MZv2p4w
    主 題:與冤案與貧困負債者站在一起!林永頌的37年公益律師路
    執業已37年的林永頌律師,長年站在冤案、工殤與債務弱勢者身旁,對他而言,法律往往先保護懂法的人,但正因如此,他選擇替那些「不懂卻無路可走的人」辯護。
    他與同為律師的妻子在創業之初便立下約定:事務所不求大富,但每個階段至少關心一個弱勢團體。從替死刑犯徐自強平反,到為RCA罹癌勞工打贏跨國企業責任官司,再到卡債風暴後持續協助數以萬計的負債者,這兩年則是將重心放在積欠車貸、各種小額商品貸款的貧困負債者,與多位律師共同呼籲訂立《融資公司法》。
    身為資深律師,林永頌也肩負教育新手律師的責任,他都會邀請年輕律師到自救會學習,「除了可以賺錢的案件,我也希望他們看到這個社會不一樣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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