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
司法的癌細胞(2001年8月司法改革雜誌34期)
李教授提到:他的癌症醫生朋友認為我們這些人都是癌症細胞,因為我們太健康,所以我們吃得多,因為我們有錢,所以我們消耗掉大量能源,可是地球上就這麼多資源,我們用得多,其他人類就倒楣了。
造物主創造這個世界,其實是很奇妙的,每一種生物各從其類,大自然有大自然運行的規則,人與人之間也有生活處事的規範存在,因此有了法律,而司法體系就是這套規範的執行者與捍衛者,法官常被賦予有如造物主般全知或全能的角色。但是,法官非但不是全知全能,在面對多元多變的社會,探求每個個案的真實時,往往有專業上的死角,特別是我國法律教育養成欠缺其他領域專業素養的情況下,更加明顯。二十多歲的年輕人在短暫的實習之後,坐上審判台,斷的就是他人的生死與是非,高高的審判台加上掌握手中的公權力,其實很容易讓人在日復一日埋首卷宗、無暇進修中建立起逾越合理情況的過度自信,不清楚自己極限和界線之所在。執業律師的角色,讓吾等有機會接觸各種類型的法官,枉法裁判的姑且不論,自詡認真負責的法官亦有差別,越是謙虛深思保留彈性者越能發見真實,法官的受人敬重並非建立在外表的權威下。
過度自信的法官往往以自己主觀思考模式去評價所有的案件,即使該案件已涉及其他專業領域亦不容其他專業人士質疑,這類型的法官,並非貪官污吏,但恣意的心態一樣令人擔心。正如李教授「癌症細胞」一文提到,癌症細胞並非不健康的細胞,相反的,癌症細胞是最健康、最有活力的細胞,但因為癌症細胞超過細胞發展的界線,吞噬了其他細胞的領域,人就生病了。這類型的法官努力認真卻恣意超越其他專業領域的情況與癌症細胞的行徑是否幾分神似?
許多癌症細胞發展的初期是隱而未現的,等到第三期以後要治療就相當不易,甚至威脅性命。司法改革固然千頭萬緒,如何透過在職進修或其他方法讓有心在其崗位認真的法官多一些開闊的視野及胸襟,不會在職司審判一段時日之後就過度自信恣意裁判,應該也是司法當局重要的課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