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風暴2-2】環保署搞一言堂「限縮公民參與」 讓蔡政府與環團漸行漸遠
「我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講話的權利」,這是法國啟蒙思想家伏爾泰的名言,也是前環保署長李應元任內開始,至今依舊懸掛在環保署環評會議室內的標語,然而,從2019年張子敬接任署長後,原要大修的《環評法》喊卡,公民參與權利竟也不斷限縮。
7月7日四接案的環評程序變成「黑箱審查」,社會輿論嘩然,環保署解釋是為讓民眾能實踐發言權利,才讓環評委員換會議室續審;但諷刺的是,當天環署宣稱要「維護」發言的民眾全部被擋在署外,在超過35度的高溫烈日下等候,直到唱名才能逐一進場發言,發言一到3分鐘就被卡掉,音訊品質極差,表達的意見是否能被處於「密室」的環委知悉也不得而知。
這種限縮公民參與的作法,四接案並非首例,而是環保署這幾年環評審查的「日常」,也種下環團與民進黨政府漸行漸遠的導火線。
台灣的《環境影響評估法》是制定於經濟高速發展年代,這套源於美國的制度,目的是預防與減輕開發對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不同的是,台灣的環評委員會擁有否決權,使台灣環評制度幾乎成為案子是否能夠開發的最後對決戰場。
檢視過往環評審查案件,很多被揪出的問題,是起初該把關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應察覺,所有開發案件卻全部積壓在環評審查把關,「超載」下的審查效率自然不會提高,這是環保署前副署長詹順貴在任時推動大修《環評法》的原因,逐步要將准駁權回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要求負起權責,同時針對老舊環評案缺乏退場機制等令人詬病的環評制度一併翻修。
不過,在詹順貴因三接環評案「理念不同」請辭,原本力挺修法的署長李應元也因2018縣市長大選綠營大敗卸任,張子敬接任上台,決定不從制度面的《環評法》徹底解決,而是提出「強化環委充分討論」及「落實旁聽發言秩序」等作為環評制度改革的重點,但卻遭質疑實際作法是透過會議中公民參與的限縮、放棄否決權及排除「不聽話」環委等方式「加速」環評審查。
問題一:漠視「公民參與」釐清事實成功案例 公民發言淪為跑形式
環評的核心精神是「過程透明、民眾參與、程序正義」,然而在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前,張子敬就訂定禁止公民在環評會議中拍攝直播、禁止民眾在參與環評時讓渡3分鐘發言時間,疫情期間以防疫為由,參與環評的民眾在3分鐘發言完就被請到隔壁會議室,解封後持續沿用這項規定。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批評,參與環評民眾發言完就被請到隔壁,之後開發單位回應時若文不對題,草率敷衍,參與民眾完全無法立即對質、釐清問題,現在許多開發單位於會議現場只回應環委及公家機關代表意見,不會立即回應公民意見,導致公民到環評現場與各方溝通、討論、釐清爭點的機會蕩然無存,「感覺是施捨心態提供民眾每人3分鐘放放炮,而後置之不理。」
過去不論規模大小的環評會議,都會南北奔波與會並做足功課的彰化縣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感慨,過往不論藍綠執政,許多環委都會尊重環團,傾聽環團意見,若開發單位沒有回應環團質疑,還會追問,但是這幾年的環評會議,環委都不採納環團意見,開發單位更不會甩,因此她這兩年已不去環評會議,「這項公民參與的權利,只是淪於跑流程的形式。」
過往環評,公民針對程序以及實質內容提出質疑、杯葛,是環保署限縮「公民參與」的主因,卻抹煞過往許多審查案例是因為「公民參與」釐清事實,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
謝和霖以2005年烏來三峽聯外道路開發案為例,預定道路將切割過去的山脈,是雪山山脈向台北盆地的延伸,山勢連續、林相完整,為重要的生物廊道,也是多種珍稀野生動物如穿山甲、藍腹鷳的主要棲地,常在當地觀察生態的台大自然保育社學生得知開發案,為保護當地寶貴生態,做足功課,將環評書件中的問題及平時現場的生態觀察作成簡報,並在環評會得到充份報告,環委也詳加參考,最後駁回該開發案。
2014年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提出「水里大彎服務區開發計畫」,要在原屬於台電土地的區域,興建旅館、遊客停車場,此案進入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時急轉直下,是因為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逐一套圖比對,南投縣環保局才改口承認此案計畫範圍內有20筆土地,位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與水里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地區,屬一級環境敏感區,限制開發,會議才終止,並送回環評大會裁定駁回。
施月英說,政府不該把環評的公民參與機制視為「洪水猛獸」,如果連這機制都不願敞開心胸,如何談民主?蔡政府應反思為何跟環團漸行漸遠的原因,甚至是令環團越來越反感?
問題二:環委選任權集中署長一人 不聽話環委全撤換
如果說環評審查是把尚方寶劍,環評委員的選任權集中於署長一人,同時又沒有任何公民參與監督機制,代表政府絕對權力的這把劍,也有可能把台灣環境砍得「遍體鱗傷」。
環評委員任期是2年,得續任一次,由於環委要熟悉行政運作也要些時間,原則上只要環委有意願都會續任,不過,李應元任內的第12屆民間環委,多數被環團、媒體記者認為不只審查認真嚴謹,也不會都聽從「上面指示」堅守專業,在三接環評審查時更大動作集體退席抗議,包括王价巨、鄭明修、劉益昌、王文誠、劉小如、李克聰等6名有續任資格者,在張子敬上任後都未予續任,且相較第12屆有交通、文資、災害風險管理等不同領域專家,13屆及14屆名單幾乎偏重環工技術領域,引來「專業失衡」的批評。
環境法律人協會常務理事張譽尹批評,環評委員雖然是公開遴選,各界不論是學術、環團甚至是台電、中油都可以推薦,但是觀察這兩屆名單不只缺乏專業平衡,像是這些年有宜蘭、屏東高鐵延伸案等重大交通開發計畫要環評審查,卻沒有交通專業領域,且從環保署長圈選名單看出很多是台電、中油推薦人選,遴選制度是非常黑箱。
問題三:藍綠都用的專家會議制度釐清爭議 遭到廢除
在環委制度專家失衡下,馬政府時期由前環保署長沈世宏制定的「專家會議」的程序,小英政府上台持續沿用,卻在張子敬上任後廢除。
「專家會議」是當環評審查過程中出現某個爭議的專業議題,例如地下水、斷層、健康風險,環評審查會先暫停,由業者、環團、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三方推薦專家,針對該議題深入辯論。得到初步結論後,再納入環評會給委員參考,包括中科三期、國光石化等過往重大開發案都是有舉辦專家會議,三接環評的專家會議,更是促使中油縮小開發規模的關鍵之一。
施月英說,過往沈世宏主政時期還比較願意傾聽民意,開專家會議是希望「解決問題」,現在完全不開專家會議,環委以為自己是全方位的專家,環評審查能真正做好把關嗎?
問題四:放棄「否決權」 爭議案「敗部復活」跑了3年仍未決
第四個問題是這幾年環評制度幾乎不用「否決權」,但是行政效率真的提升了嗎?
彰化縣二林機密機械產業園區開發案在2019年專案小組初審做成「不應開發」決議,有環委在初審會議痛批「這是塊優良農地,不農耕而拿來蓋工廠,還把含有重金屬的再生水拿來澆灌、污染它」,然而,2020年2月環評大會排審時在張子敬主導下「翻案」,退回專案小組續審。
這個案子回到專案小組就這樣歷經3年、多次會議審查,今年(2022)3月專案小組雖建議補正資料通過,送交環評大會審查,但是卡在農委會對於農地和生態議題還有疑慮要求釐清,此案仍卡在補正資料階段。
這正是原本要修《環評法》的原因,開發案審查不該由環評審查做最後一道關卡,相關主管機關要有更多的權責,諷刺的是,在環保署「自廢武功」不再做駁回決定,相關機關想要把關也只能「拖延時間」。施月英批評,該否決的案子就要否決,這種已經跑了多年程序仍未解的環評案,不是才是拖垮環評審查行政效率的原因?
另一個案例是台中市夏田產業園區開發案,今年2月環評大會審查時因廢棄物流向交代不清,擔任主席的張子敬裁示「保留」不做決議,是難得沒有一次通過的開發案,但是,事隔3個月召開的環評大會,台中市政府提出方案是事廢處理量能達9成後,才會「政策評估」是否成立資源循環處理中心,有環委質疑充滿太多不確定性,張子敬也在會中說「不要覺得現在環評審查好像都很好過」,可是在問題未解決下,此案仍舊通過。
然而,面對諸多質疑,《太報》記者在截稿前數度打張子敬電話,但都沒有回應。
環評制度到底該如何改?為了避免握有環委「生殺大權」集中在署長一人,環委都成了「乖乖牌」,張譽尹建議建立遴選委員會機制,至少有二分之一為民間的遴選委員,且環境專業日益細分,不同專業領域的委員,對環評個案審查的視角會更豐富、更完整,建議環委由現在的21位擴增到29位,增加8位民間委員。
公民參與制度,張譽尹認為,目前每次會議限制20人、每人3分鐘的發言,無法意見溝通跟交換,公民發言3分鐘也不知道環委了解多少,也不曉得會相關單位會不會回應。
他建議,理想公民參與溝通機制是「我問你答 」,如果政府認為20人發言都要表達回應是「不經濟」,程序太長,但是公民意見表達的內容是可以類型化,可以整合,可推行由律師成為公民參與代理人,有助於環評公民參與更有效率也「更有效」,就是我講什麼你知道,我講什麼也確保你能回應。
環評制度是民間、行政從過去幾十年不斷衝突,藉由司法、行政體系調和出的經濟開發及環境保護不同立場群眾對話及環境程序權的成果,是台灣民主深化的一環。7月7日環評會議只是放大這幾年公民限縮、一言堂等環評程序的問題,這樣的操作不只導致人民對於環評信賴,更可能衍生對政府信任的崩潰瓦解,執政者必須深思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