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保法》修法上路滿1年 民團質疑保護服務人數有限
公視新聞網
高喊口號、表達訴求,民間團體20日召開的這場記者會,對犯保協會的組織運作提出質疑,尤其《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新法上路1年,經費、人力、資源都增加,但成效似乎有待商榷。
民間犯罪被害人權益保護聯盟召集人林永頌指出,「犯保這一兩年來做的是什麼?辦了很多活動,但真正有讓被害人或他們的家屬覺得有幫助嗎?」
新法上路後預算大幅增加,從1.7億變成3.9億,但實際保護服務人數被民團點出,只占全部案件的6成,仍有被害人及家屬被漏接,更有學者以日前槍決的死刑犯黃麟凱舉例,質疑被害者家屬未獲得妥善輔導。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助理教授洪文玲提到,「被害人父親說這10幾年來他沒有一天睡好,只有在執行的那一天晚上有睡好,犯罪被害保護機構所存在的價值就是在陪被害人或是被害人家屬。」
多名學者聚焦犯保協會的一大問題就是知名度不足,讓許多被害人及家屬根本不清楚有這類單位能協助,甚至國人海外被害後獲得的補償金件數也掛蛋,但犯保協會回應相關工作都有做,外界有誤解。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執行長陳娟娟澄清,「為什麼會有一系列對於被害人的團輔,或者是私底下的一些活動,無非也就是希望這些被害人能夠健康走出去。」
除了犯保協會運作引起外界討論,也有立委提案刪除矯正署1億預算,但矯正署發聲明,萬一預算刪減恐對監所戒護、高再犯風險的犯罪者治療等層面都會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