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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改國是會議4週年 部分議題無進展

    2021/08/10 14:32
    司改國是會議4週年 部分議題無進展

    黃佩華 李其庭 報導  / 台北市

    接下來關心司法改革議題,總統蔡英文不斷強調司法改革的重要性,司改國是會議結束到現在也已經滿4週年,但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今天召開記者會認為司法院和法務部,只針對部份議題做修法、推新措施,卻還有很多決議、乏人問津,甚至根本沒有任何進度以及實質進展。

    調查官涉嫌盜賣查扣毒品,不法獲利高達3億6千多萬,被地檢署依貪汙罪起訴,不只社會譁然,法界相關人士更是覺得不可思議,因為贓證物保管早就討論過。,臺大醫學院法醫學科暨研究所教授李俊億說:「證物從扣案鑑定使用驗後的保管,驗後的保留還有銷毀等等,這些規範還有法律的效力規範,這些東西都沒有做到,所以等於是說雞同鴨講已經講了4年了。」

    原本固定召開的司改半年報去年底就停擺,但民間的監督力量,可是全程緊盯,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說:「緊急監護的制度使得身心障礙者,在接受調查跟審理的過程當中,也就是在這個判決之前,時間可能長達5年。」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說:「不管是環保不管是勞工不管是各界,我們也關心著揭弊者保護法,立法院曾經有討論過,但是在立法院那邊還是沒有完成三讀。」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持續追蹤被遺忘和沒有具體進展的議題,呼籲完成研議在等立法院審議通過,還有新制實施的成效都應該具體盤點落實。




    資料來源:https://news.cts.com.tw/cts/international/202108/2021081020524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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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佳得:公告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當選名單 張譽尹律師當選獨立董事

    佳得:公告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當選名單
    鉅亨網新聞中心※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2021/07/30 16:41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10/07/30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

    法人董事:上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千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獨立董事:潘敦崇,本公司獨立董事。

    陳昭廷,本公司獨立董事。

    張譽尹,本公司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黃兆南,本公司董事長。

    陳銘宏,本公司董事、總經理。

    蔡銘昌,本公司董事。

    歐陽毅,本公司董事。

    葉榮祥,本公司董事。

    陳定均,本公司董事。

    4.新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

    法人董事:上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千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獨立董事:謝聖言,台灣大車隊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陳昭廷,本公司獨立董事。

    張譽尹,本公司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黃兆南,本公司董事長。

    陳銘宏,本公司董事、總經理。

    蔡銘昌,本公司董事。

    歐陽毅,本公司董事。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

    6.異動原因:配合董事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7.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法人董事:上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股。

    千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255,060股。

    獨立董事:謝聖言,0股。

    陳昭廷,0股。

    張譽尹,0股。

    自然人董事:黃兆南,2,385,398股。

    陳銘宏,1,363,525股。

    蔡銘昌, 917,988股。

    歐陽毅,1,000,000股。

    8.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7/07/01 ~ 110/06/30

    9.新任生效日期:110/07/30

    10.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

    11.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

    12.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3.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為配合金管會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

    施」之指示,本公司停止召開原訂110年6月24日之股東常會,故新任生效日期為110/07/30。

    資料來源:https://news.cnyes.com/news/id/469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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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界:法官濫用自由心證 懷疑就入罪

    法界:法官濫用自由心證 懷疑就入罪   


    2021/07/31 05: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為何我國法官的信任度長期低迷?主因在於,有些被告明顯犯下罪行,民眾認為罪大惡極應該收押重辦,法官卻用極嚴苛的標準審查證據,輕易給予交保、或審判時輕判、甚至無罪;相對來看,也有小老百姓的行為不應以刑法論究,或許只是民事糾紛或告訴案件,明明證據不明確,卻仍被論罪。正因為不少案件結果,與社會認知落差極大,民眾才會認為有些法官根本是濫用自由心證論罪量刑。

    訴訟經驗豐富的律師周武榮證實,部分法官確實會依自由心證審視證據,逕予惡犯輕判或無罪,卻對只被「懷疑」有罪的被告判決有罪;自由心證若用於量刑標準時,原本應獲重判的被告,都有可能獲得輕判,這些都並非正常法治國家應該存在的情況。

    司進會:有些法官對特定案有偏見

    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認為,有些法官難免受自身經驗影響,對特定案件產生偏見,建立量刑基準,可讓個別法官不受自身經驗影響量刑,使兩造都能信服判決。

    同罪名刑期差異大 被告怎信服?

    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也說,實務上確實常見不同法官對於情節、狀況雷同的案件,雖有量刑例稿可參用,卻會因個別法官帶入自身經驗而出現不同量刑,導致被告內心產生「判重、判輕只能看法官決定」心態,只能自求多福。

    林永頌表示,量刑標準不一,導致相同罪名的被告刑期也可能差距甚大,有時被告不服、有時被害人質疑法官,司法院近年一直很努力在做量刑標準化,讓法官量刑時有明確的參考依據,是件好事。

    司改會:建立量刑標準是好事

    司改會常務董事林俊宏表示,司法院若能確實建立一套「好」的量刑標準,法官應願意採用,在面對背景相似的被告,以雷同手法涉犯同類型案件時,做出在刑期長度差別不大的判決結果,如此一來即可避免法官因過度使用自由心證出現歧異裁判。

    何俊英表示,量刑代表著法律的「尺度」,希望司法院能建立機制,例如成立網站或臉書社團等,讓關心司法的各行各業專業人員,針對不同類型案件的量刑因子,有表達民間意見的管道,司法院從中察納雅言,納入、採用於新法中,讓量刑基準更接地氣。

    資料來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63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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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改會:科學性不足 易生冤案

    自由日日shoot》司改會:科學性不足 易生冤案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2021/07/30 05: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昨表示,司法院有鑑於測謊的「科學性」與「可重複性」均不足,因而提出修法;司法先進國家不會將測謊結果做為判斷是否有罪的依據,否則容易衍生冤案,故司改會支持修法。

    林永頌說,「科學性不足」是指測謊有別於一般科學分析實驗,科學實驗通常只要分析方法與受測的樣品一致,實驗結果便可在誤差範圍內並獲得採納;但測謊用於不可掌握的「人體」,每個人體對於問題的反應、情緒並不一致,即便有圖譜紀錄可分辨真假,卻無法確認事實為何,也因此不具備科學分析實驗必備的「可重複性」。

    司改會常務董事林俊宏也說,測謊結果一直被質疑是否可做為有罪認定的依據,原因在於實務上針對通過測謊的被告雖認定不構成犯罪,但如何確定沒有通過測謊的被告就是有罪,也許只是情緒反應不同而出現的受測結果。

    林俊宏說,法院卻會在案件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將測謊結果做為有罪與否的依據,而為人詬病;加上國內測謊機構調查局、刑事局就測謊流程並無完整的SOP可依循,他贊同測謊不具證據能力。

    資料來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6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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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不轉型,未來恐賠光? 股東們請一起監督台塑全球投資 張譽尹律師出席線上記者會

    【新聞稿】現在不轉型,未來恐賠光? 股東們請一起監督台塑全球投資
    2021-07-29
     




    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越南團體影片
    美國地球之友中文字幕版影片
    國際人權聯盟共同聲明

    今年台塑股東常會於 2021 年 7 月 29 日舉行,在股東常會前,由六個民間團體組成的監督台塑越鋼聯盟(聯盟成員:天主教新竹教區越南移工移民辦公室、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塑受害者正義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股東們一起監督台塑在全球各地的投資與設廠。

    記者會一開始,主持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凃又文表示,台塑有著美麗的外國名 Formosa,跟台灣共用著同樣的英文名稱。但台塑集團現在在台灣及其他地區的投資,卻代表著破換環境和侵害人權的企業。

    凃又文執行長提醒股東,「現在美國已有 170 名的團體,因為台塑在越南及美國的投資造成的人權及環境侵害,而發起StopFormosaPlastics。希望台塑集團為了投資者也為了企業本身的長期經營,即刻為轉型的努力,成為符合 Formosa 美意的企業」。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凃又文重申本次記者會四大訴求:


    全球環境與人權侵害:股東們所投資的台塑集團,在追求經濟發展的同時造成環境與人權侵害,例如臺灣雲林六輕、越南中部的海洋污染、美國德州、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等等,股東們應要求台塑集團要盡其企業責任,並應主動承擔起母公司及境內外子公司之侵權行為責任,不要再以司法抗辯來拖延;
    減碳:針對氣候變遷,我們要求台塑集團提出具體減碳計畫和無煤路徑。
    保障當地居民的社區知情權:台塑集團在各地應建置環境監測系統,並公開透明讓在地居民可以自行查詢監督;
    呼籲新上任的獨立董事善盡監督職責,監督台塑集團全球設廠造成的環境污染,及避免侵害人權的開發案,並要求台塑集團揭露獨立董事的提名及候選資格參考標準,以利未來選任具環境保護、企業與人權專業背景的獨立董事。


    越南污染危害持續

    透過一段影片,越南東山堂區的阮宏靈神父在台塑河靜鋼鐵公司前,請求股東們看見台塑越南河靜鋼鐵公司(下稱台塑越鋼)對當地的污染與傷害。「台塑越鋼就是 2016 年造成越南中部四個省份海洋環境重大災難的罪魁禍首,我們整個越南 —— 全國人民的生活都受到了它的影響」,阮宏靈神父說。阮宏靈神父所服務的東山教堂距離台塑越鋼約三公里,每天都有許多黑煙從台塑越鋼的煙囪釋放到環境裡。阮宏靈神父說,「這些廢氣的排放不僅在 2016 年對海洋環境造成了污染,甚至到今天,那座大樓的煙囪仍在不斷排放著廢氣,並不斷地造成其他相關環境污染像是飛塵、水質汙染。」

    台塑越鋼附近的廣大農地以前是人們用來種植如稻米、水產養殖的土地,如今因為台塑越鋼造成的污染,這些沃土都變成了廢土。而由於海洋污染,如今每日漁獲量並不多,有時還不足以提供人民基本的生活。有些人沒有辦法再繼續從事這個職業,不得不讓漁具和漁船停泊在岸邊沙堆上,被時間損壞。

    除此之外,嚴重的空氣污染使得當地居民必須暫時居住在臨時住所或直接搬家。根據阮宏靈神父,在台塑越鋼周邊的社區居民患有癌症的比例非常大。阮宏靈神父請求股東們了解台塑越鋼已然深刻影響當地居民的未來,他說,「我們還有很多年紀很小的孩子,為了家庭,不得不在遠去臺灣、韓國、日本等一些國家,在這些國家的土地上,用勞力、青春,甚至是生命,來賺錢養家。」

    接著,台塑受害者正義會副會長裴南茜 (Nancy Bui) 表示,這場越南歷史最嚴重的環境災難的受害者至今仍在等待合理賠償,以重建家園,讓離鄉背井的家人團聚、讓子女重回校園。裴南茜說,從污染事件至今五年來,不但被污染的環境還沒有恢復,從工廠釋放的黑煙和微塵使台塑越鋼周圍的空氣和地下水源受到嚴重污染,給當地居民帶來更多的艱苦。而台塑越鋼產出的超過百萬頓礦渣堆積成山,更被用在鋪路和建設地基,由於不清楚此礦渣對身體健康之危害,使當地居民相當憂心,居民要求有獨立的科學研究來證明這種廢物對人體沒有危害,但台塑越鋼和越南政府已經拒絕這要求。

    裴南茜表示,過去五年間台塑越鋼已經發展成為東南亞最大的煉鋼廠,每年利潤上百萬美元,民間團體已經多次要求台塑集團,尤其是其股東,為了公平,勇敢承擔對受害者的責任。但是這樣的訴求一直遭到漠視。身為台塑受害者正義會副會長,裴南茜呼籲全球財政投資界從台塑撤資,同時也呼籲消費者抵制台塑塑膠或金屬產品,「我們深信台塑集團管理層,尤其是股東,在全球民眾發言和行動下,將能深切反思,並承擔責任」。

    台塑之企業責任與台塑越鋼案訴訟進度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同時也是 2016 年越鋼海污事件律師團召集人張譽尹律師表示,越鋼案律師團在2019年6月12日代理越南受害人民共7874人,向臺灣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長達兩年多的訴訟過程,尚未進入實體審理。不過,高等法院已裁定認為臺灣法院對於在臺灣設有住所或營業所的臺塑公司等13位被告,有管轄權。雖然目前被告提出再抗告至最高法院審理中,我們對臺灣法院勇於承擔來自臺灣企業的跨國侵害案件,仍然深具信心。

    台塑越鋼污染越南中部海域事件,自2016年4月爆發以來,破壞了當地的漁業自然資源,並且台塑越鋼生產所排放的空污與廢棄物,五年來仍持續不斷破壞當地環境、提昇當地人民的健康風險。除了已起訴的7874位原告之外,其他還有無數越南人民的生命身體健康因台塑越鋼而持續受到威脅;或是被迫離鄉背景到臺灣、韓國、日本、歐洲等地工作求生存。臺塑集團輕視當地居民的經營文化,帶來極大的潛在財務風險。不只是在越南,在臺灣、美國德州、路易斯安那州的工廠或投資案,都受到當地居民的強烈抗爭、司法訴訟及銀行融資爭議。但我們看到臺塑一貫以忽視或司法抗辯的方式來面對,就是不願改變自己僵化落後的經營思惟。這不但破壞環境侵犯人權,且造成侵害抗爭賠償事件頻傳,既傷害臺灣企業的形象信譽,更是陷廣大股東的投資於不可測的風險當中。

    因此,我們在這次的股東會前呼籲:

    一、臺塑集團的股東們,應要求臺塑重視投資當地的環境與人權,盡其企業社會責任,主動承擔起母公司及其境內外子公司之侵權行為責任。臺塑集團的經營階層,也應正視面對自己的投資經營造成被投資當地環境與人權的侵害,承擔企業責任,勿再以無盡的司法抗辯拖延賠償。

    二、臺塑公司在今日股東會,將選出新一屆的獨立董事,臺塑公司的獨立董事應善盡其法定職責,監督調查臺塑透過持股在全球各地投資設廠造成的環境污染與人權侵害。臺塑公司並應揭露其提名選任獨立董事之標準,以期股東將來能選出具有環境與人權保護意識暨專業之獨立董事。

    美國陽光計畫「充滿不利因素」

    台塑集團的污染延伸到美國,不僅引來當地居民強烈反彈,美國非政府組織地球之友 (Friends of the Earth) 議題專案副總監 Michelle Chan 更表示,財務分析機構「美國能源經濟與金融分析研究所」(IEEFA) 分析,指陽光計畫不應繼續進行;因這項開發案的生產產品、興建時機、開發地點,以及財務狀況,全都充滿不利因素。Michelle Chan 說明,台塑集團準備在美國路易斯安那州興建「陽光計畫」,此龐大的石化廠之預定地位在一個俗稱「癌症之帶」的地區,那裡已有多座塑膠工廠、化學廠以及煉油廠,造成當地以非裔美國人為主的社區罹癌率高居全美國前茅。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在今年三月發布報告,點名「陽光計畫」為「環境種族主義」的實例,並表態這項開發案應該停止。

    今年四月,路州當地組織 RISE St. James 與 170 個各國團體攜手聯名發信給 30 間銀行及資產管理機構,呼籲他們不要出資予陽光計畫。許多銀行已證實他們目前沒有參與這項開發案,但沒有任何一間台灣的銀行作出回應。Michelle Chan 表示,向金融機構表達訴求,只是日漸壯大的「阻止陽光計畫」行動的其中一環。陽光計畫的「空污許可」遭提起訴訟,正由路州法院重審,「聯邦用水許可」也遭到暫時吊銷。現在,不僅是環保團體,甚至美國國會議員都發聲呼籲拜登總統,永久撤銷這張許可證。

    而陽光計畫面臨的行政和政治難題已對台塑集團整體造成財務風險 —— 陽光計畫的預估開發成本已經大福提升 24%,也因此,台塑遭到中華信用評等從 AA 調降至 AA-,造成台塑的整體資本成本提高。Michelle Chan 呼籲台塑集團撤回陽光計畫,也呼籲台塑股東們一同響應這項呼籲。

    減碳、無煤政策牛步,恐影響股東獲利

    接著,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表示,台塑集團做為台灣排碳第一大戶,全球排名第六大的石化產業,面對歐盟碳關稅政策即將啟動,與世界石化大廠,如巴斯夫、殼牌、英國石油、道達爾,相繼承諾 2050 年淨零排放目標與減碳策略,台塑集團的減碳、無煤政策卻依然牛步,我們認為面對氣候變遷,台塑集團應提出能顯著減碳的具體政策和無煤路徑,才不至於面對未來收取碳定價所帶來的壓力而措手不及,影響股東們的獲利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認為,能源轉型是石化業減碳的重要策略,以台塑六輕為例,一年燃煤量約1千萬噸,除了麥寮電廠年排放量約200萬噸,還有16座汽電共生廠年排放量約800萬噸,雖然台塑於本月提出麥寮電廠由燃煤轉燃氣的環評案,但卻未提出具體的時間表,另一方面,台塑石化的 16 座汽電共生機組,卻遲遲未有「燃煤轉燃氣」的承諾,更別說未來往氫能發展的路徑,此一改變,不僅能大幅度減碳,也能改善中部居民長期困擾的空污問題,更能回應今年4月麥寮居民發起「土炭換瓦斯」的連署行動。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強調,台塑集團於全球各地的污染事件,帶來巨大的環境影響,我們認為台塑集團除了應該在各地建置環境監測系統,並應將資訊公開透明,讓在地居民可以自行查詢監督,並於廠區發生工安意外與環境重大影響事件時,第一時間讓廠區的不特定人了解該如何應變,以保障週遭居民的社區知情權,負起應有的企業社會責任。

    「企業社會責任」乃不可逆的國際趨勢

    國際人權聯盟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Human Rights, FIDH) 針對台塑越鋼案發表聲明,聲援本次記者會對台塑股東的四大訴求。身為 FIDH 的會員組織,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研究及倡議專員孫興瑄表示,FIDH 是歷史悠久且影響力深遠的世界性人權組織,至今有超過 180 個會員組織,遍佈 100 多個國家。

    FIDH 早在 2010 年之前就開始關注企業與人權的議題,十多年來,他們透過司法以及非司法救濟、跨國聲援等方式,協助世界各地的受害者伸張正義、獲得應得的賠償。而台塑越鋼案也是 FIDH 相當關注的企業與人權個案之一,今年七月,FIDH 更主動將台塑越鋼案納入其最新上線的企業與人權指引網站中。FIDH 這些行動代表著世界各地的人權、環境團體都把「企業與人權」當成工作重點。我們也呼籲國內各界共同要求台塑集團—— 無論在法庭內或法庭外 —— 都承擔起其企業社會責任,尤其是人權責任。

    本聲明中,FIDH 呼籲股東們要求台塑集團履行其企業責任,遵守《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UNGPs) 的建議,尊重人權,履行注意義務(又稱盡職調查),亦為已經造成的侵害提供救濟。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研究及倡議專員孫興瑄強調,FIDH 所提及的 UNGPs 是全世界最早經聯合國通過、且至今仍具權威性的企業與人權指引。儘管 UNGPs 在世界各地普遍被視為軟法,但事實上在過去十多年中,UNGPs 已經影響了各大跨國組織以及各國法律的制定。舉例來說,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ECD) 具有約束力的《跨國企業準則》在 2011 年就根據 UNGPs 新增了一段人權章節;後續幾年也制定了相關的 Due Diligence 指南。

    歐盟在今年通過的 Due Diligence Act 也是以 UNGPs 為基礎。此時此刻,世界各地有多個政府和國際組織都在討論如何將 UNGPs 的精神入法,成為具有約束力的法律。例如,月初歐洲議會完成「企業注意義務及課責性指令草案」送歐盟執委會,若通過後,其效果將及於與歐盟有貿易關係之所有商品供應鏈。台灣的企業幾乎都會受到規範,也將被迫承擔起加強版的社會責任。因此,股東們必須體認到,「企業社會責任」已經是不可逆的國際趨勢。若想持續透過投資獲利,就必須即刻正視它,要求台塑集團不得再延宕。

    「熱烈渴望在台灣找到應有的公義」

    記者會的最後,鏡頭回到越南。越南河靜教區阮泰合主教透過影片傳達其痛心,他說一直到今天,台塑集團和越南政府都未採取任何方法、理出具體規劃,或是運用任何科學協助,來恢復環境的原本樣貌;官員們甚至還說越南的環境和海洋是會自動恢復原狀的。

    受害者現在仍生活得相當艱苦,海境周遭卻是越來越窮困,有些孩子才剛讀完九年級(約 14、15 歲)就要離開家門出外謀生,甚至還有一些十二年級的孩子必須輟學,放棄學業去外賺錢養家。孩子們想盡辦法貸款前去臺灣、日本、韓國這些國家工作。有些人透過非法手段去了東歐,他們找上了被稱為黑手黨的組織,付上幾乎要斷喉的高昂費用。

    「我們家鄉的同胞冒著生命危險前去英國,你可能也在電視新聞上看到了那件罹難的悲劇(多具屍體凍死在貨櫃中)。 我對這些不幸的事件感到深沉的哀傷,這些受到環境災難影響的人們,他們所希望的,當然就是能夠將過去美麗的大海還給他們。給他們的孩子一個美麗的海洋 ,還給他們過去祖先所留下給他們的美麗海洋。」

    阮泰合主教表示,「我們熱烈地渴望能在台灣這片土地上找到應有的公義」,呼籲台灣政府的南向政策能夠為當地受害者提供追求公平正義的機會 ,也期待台塑越鋼遵照國際法規定,給予受害者應得之補償。

    補充資訊

    2016 年越南海污事件與來台訴訟背景

    2016 年 4 月,台塑越南河靜鋼鐵廠 (簡稱台塑越鋼) 排放大量有毒廢水,污染超過 200 多公里海岸線,大規模海洋生物死亡,嚴重影響當地漁業、製鹽、觀光及各相關產業,超過 20萬人的生計受到影響,許多人更被迫搬離家園。此事件引起越南人民的大規模和平示威,數十名人權捍衛者、記者、部落客、學生皆因參與抗議或報導台塑越鋼汙染事件,而被越南政府鎮壓、拘禁、甚至被處以重刑。越南受害人民在當地三次提出訴訟,三次都失敗。

    2019 年 6 月,7,875 名越南受害者跨海來台對台塑提起訴訟,希望在自詡為亞洲民主自由指標的台灣能得到正義。然而,台北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皆以台灣無管轄權駁回此案,直到 2020 年 11 月,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裁定,此案才又燃起希望。

    2021 年四月,高等法院新裁定認定台灣法院對於台塑越鋼案中在台灣的被告董事及股東 —— 包含台塑集團和中鋼在內,是有管轄權的;同時,法院在裁定中也表示,被告「不得再抗告」,也就是說,就台塑越鋼案,台塑集團肯定是得上法院跟受害者對峙了。但是就在幾天後,律團們收到來函,得知被告還是再抗告了。同時,律團為確保能夠將真正做出直接侵權行為的「台塑越南河靜鋼鐵廠」列入被告,因此也提出了再抗告。目前此案仍在最高法院進行程序審理中。

    *更多資訊請查詢:臉書「監督台塑越鋼聯盟」粉專
    資料來源:https://www.civilmedia.tw/archives/10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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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震南鐵線案 高雄農民提撤銷環評訴訟法院今判民勝訴

    震南鐵線案 高雄農民提撤銷環評訴訟法院今判民勝訴

    2021-05-27 18:06 聯合報 / 記者陳玫伶/高雄即時報導


    震南鐵線公司多年前至高雄市路竹區、阿蓮區交界的新園農場新建酸洗工廠,當地民眾擔心工業排放廢汙水及酸霧,造成空氣及水汙染,向高雄市政府提起撤銷環評訴訟,今下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宣判民眾勝訴,但全案可上訴。



     

    震南鐵線公司2015年有條件通過環評,但當地民眾發現,震南公司動工前就先埋下暗管,又因新園農場鄰近稻田,為二仁溪中游、下游有湖內養殖漁業,質疑工廠排放廢汙水,也擔心鐵線酸洗過程產生的酸霧將影響附近產業及民生安全,由在地農民蔡春紀等人組成新園農場自救會,與環保團體向高雄市政府提撤銷環評訴訟。

     

    最高法院2018年判決居民勝訴,高市府僅讓震南公司停工51天,又通過二次環評允許開發,震南公司至今已運作1年多,新園農場自救會及環境法律人協會律師再針對市府二次環評提出撤銷訴訟,並提供設廠後實際環境影響數據,今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宣判民眾勝訴,市府須撤銷二次環評結果,全案可上訴。

     

    環境法律人協會律師張譽尹指出,此案針對鐵線酸洗可能造成的水汙染、空氣汙染數據有非常多瑕疵,另外環評程序也有問題,市府通過二次環評前並沒有舉行公開說明會,路竹、阿蓮、茄萣有三分之一人口為農漁業農民,但環評的基礎社會調查數據不足,農業僅調查1位、漁業則為0,無法完整評估設廠後對在地經濟、社會、環境影響。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考量疫情,今天宣判並無公開,僅以電話告知宣判結果。張譽尹希望,高雄市府與震南公司能深切理解當地農漁民憂慮,並反省環評程序的草率,放棄上訴,與自救會居民展開深度溝通,遵守程序正義,張也感謝法院給當地居民一個公道。

     

     



    震南鐵線公司至高雄市路竹區、阿蓮區交界的新園農場新建酸洗工廠,當地民眾擔心廢汙水及酸霧造成空氣及水汙染,向高市府提設消環評訴訟。圖/翻攝自Google Maps
     

    震南鐵線公司至高雄市路竹區、阿蓮區交界的新園農場新建酸洗工廠,當地民眾向高雄市政府提起撤銷環評訴訟。圖/環境法律人提供
     

    震南鐵線公司至高雄市路竹區、阿蓮區交界的新園農場新建酸洗工廠,當地民眾向高雄市政府提起撤銷環評訴訟。圖/本報資料照片

    資料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49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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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爆中研院涉違法解雇 高教工會籲正視職場霸凌 白禮維律師出席記者會說明

    爆中研院涉違法解雇 高教工會籲正視職場霸凌


    高教工會今開記者會,爆中研院涉違法解雇、部分單位對勞方請假刁難、職場霸凌處理機制不足、考評不透明等侵害勞權之重大爭議。(圖片來源:高教工會提供)
    2021/04/29 11:31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天開記者會指,收到多位中研院職員陳情,爆中研院涉違法解雇、部分單位對勞方請假刁難、職場霸凌處理機制不足、考評不透明等侵害勞權之重大爭議,呼籲廖俊智院長依其提出的求真求實精神,針對院內勞資爭議及職場霸凌情形妥善處理。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表示,近年中研院已有5件勞資爭議遭開罰,甚至有未達法定最低薪資情況,相關爭議案件也有進入司法訴訟程序,士林地院去年針對「勞工確認僱傭關係訴訟」,判決「中研院智財技轉處薛姓員工」勞方勝訴,另有關助理之勞動契約,經向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勞檢,釐清應依勞基法確定為不定期契約,中研院已著手修正。

    高教工會質疑,中研院身為國家級的最高學術研究單位,不應只求最低標準,而應秉持廖俊智院長所提出的求真求實精神,針對院內勞資爭議及職場霸凌情形妥善處理,尋求制度面的改正,且要誠心處理問題,而非官僚應付、甚或針對提出問題的人加以報復。

    以林永頌律師及白禮維律師協助薛姓員工勝訴個案為例,白禮維出席記者會說明,員工為申請加班,竟要過五關斬六將,花費數小時去申請,後因請假瑕疵,遭懲戒解僱,但依士林地院判決,中研院智財技轉處只因員工請假爭議,即片面修改其過去考績並施以懲戒解僱,該解僱不合法。

    高教工會也因此呼籲中研院不應再上訴,否則是浪費納稅人的錢、消耗司法資源。

    中研院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高教工會中研院分部籌備會發起人張震宇指出,類似違法解僱的個案僅是冰山之一角,因勞工缺乏金錢、時間或法律資源與資方進行訴訟、且需顧慮學術就業圈子之觀感,往往忍氣吞聲,敢怒不敢言。

    張震宇表示,中研院迄今對職場霸凌問題,缺乏落實防制措施與申訴管道,導致實務上若出現單位長官為了逼退員工,刻意差別對待、惡意刁難或施以顯然不合理的工作要求,員工往往求助無門,中研院應立刻改正,以遵循勞動法令標準,保障全院4500名職工及助理權益。

    資料來源: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51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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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淡北道路生態疑慮未解 環團再提行政訴訟 張譽尹律師出席記者會說明

    淡北道路生態疑慮未解 環團再提行政訴訟
    2021/4/21 13:04(4/21 13:46 更新)

    環境法律人協會21日舉辦「起訴淡北道路不當開發 揭露淡北道路違法疑慮」記者會,協會理事長、淡北道路環評訴訟承辦律師張譽尹(左)指出,律師團已於今年3月31日提行政訴訟,繼續透過法律救濟途徑,阻止淡北道路不當建設。中央社記者張雄風攝 110年4月21日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1日電)環團去年針對淡北道路環評通過提起訴願,然而在今年2月被駁回;律師團認為淡北道路對於生態疑慮未解,已於今年3月31日提行政訴訟,盼以法律途徑阻止淡北道路開發。

    環境法律人協會今天舉辦「起訴淡北道路不當開發揭露淡北道路違法疑慮」記者會,會中指出律師團已於今年3月31日提行政訴訟,繼續透過法律救濟途徑,阻止淡北道路不當建設。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淡北道路環評訴訟承辦律師張譽尹表示,淡北道路部分路段與紅樹林自然保留區共用邊界,明顯沒有緩衝,甚至在預防減輕措施中,停工機制為「計算若干野生動物死亡數量」,顯然會改變或破壞自然生態。

    張譽尹舉例,過去曾有緩起訴書中提到,民眾因在紅樹林自然保留區「抓了2隻螃蟹」而觸犯文化資產保存法,可見文資法的強制性;淡北道路顯有疑慮卻仍通過環評,因此訴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環評審查結論。

    淡北道路案行政訴訟承辦律師張智鈞指出,環評審查中空氣監測點位記載確實有不正確的地方,讓環委做不正確的決定;最初設有5個監測點,但施工增量評估時卻僅剩3處,包括「淡水休閒農場」、「民權路92巷」都棄之不論。

    張智鈞提到,進一步比對排水規劃數據,箱涵規劃不足以應付洪峰流量;從空污、排水等都證明有不完全資訊或錯誤事實認定,環評審查結論顯有合法性的疑慮。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去年1月15日召開環評大會,審查爭議逾20年的淡北道路開發案,經超過2小時討論後決議通過,並於去年6月正式公告環評結論。環境法律人協會率領律師團在去年6月30日提出訴願申請,然而今年2月2日行政院訴願委員會以訴願為無理由駁回。


    張譽尹提到,這次訴願委員會沒有具體回應,只有將環說書、環評結論抄一抄,就以無理由駁回;他指出,淡北道路不是首次被否決,民國89年第一次環評審查結論不予通過、103年第二次環評結論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撤銷。

    張譽尹說,雖然現在新北市政府仍然在籌措預算,但未來若是在訴訟的程序中同時進行開發,不排除會以文資法「改變或破壞自然保留區之自然狀態」,提出停工的訴求。(編輯:張雅淨)1100421


    資料來源: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104210118.aspx?utm_source=LINE&utm_medium=linetoday&utm_campaign=line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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